這一切經過在 2 秒內發生 , 如果我沒有閃到自行車道 , 下場就是對撞 , 幸好當時沒有自行車經過 ,此處道路設計不良 , 請經過時減速慢行 , 以免造成遺憾 !此處為視線死角 , 同一秒內從沒看到車到車子出現相信你不是故意的 , 幫你遮一下 , 道路設計不良 , 請減速通行 , 以免造成遺憾 !
wetty wrote:豬腦公務員規劃的好安...(恕刪) 道路設計不佳-->降低限速...出事就是超速的責任!降低限速-->道路縮減...反正守法慢慢騎...道路怎麼規畫都會安全...機車道的規劃都不用考量到安全性的!台北的堤外機車道也是一樣!!!一旁的自行車道一樣寬!但更直更平更安全!速度快體積大的交通工具處於較危險的環境!根本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