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速超時 最快年底開罰
更新日期:2011/04/08 20:08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規定汽機車怠速時間超過規定,違者最高處新台幣6萬元。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最快年底開罰。
空氣污染防制法新增條文規定,機動車輛於一定場所、地點以怠速停車時,怠速時間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違反規定者,處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要求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到改善為止。
根據空污法定義,怠速指機動車輛停車時,維持引擎持續運轉的情形。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謝燕儒表示,台南市、新竹市和台中市已有相關規定,汽機車怠速時間不能超過3分鐘。環保署將請有經驗的地方環保局分享經驗。
謝燕儒以台南市實施狀況說明,台南市使用「反怠速測速儀」於汽機車排氣管前錄影並計時,自民國97年實施以來,已稽核1萬多件,開罰137件,每件罰款500元。
謝燕儒說,汽機車怠速不熄火開罰場所會先排除等紅綠燈,但像家長在學校前等學童下課,在賣場、機場、車站外等待,這類的狀況都有可能開罰;部分特殊狀況如冷凍車或冷藏車因業務執行狀況,則研擬較長時間;如警車消防車或娃娃車等執行公務,也將研擬特殊規範。
謝燕儒表示,環保署將邀集各縣市環保局研擬具體怠速時間和施行細則,預定半年內擬定,加上3個月宣導,最快在年底開罰。
再PO影片
(速度有快5倍,因怕有人看影片,因每個紅燈幾乎要等" 足秒" 而 "睡著了"

地點是每日都要走的(國三-家 的方向) 距離最短 + 路最直 的[城林橋]-[板林路](水溝加蓋新的路)
所以影片中也可以看到蓋好好久路了,但路標線(箭頭)也都還沒去改變!!

1.土城城林橋,(樹林端) 剛下橋路口 -
2.溪城路(金門街路口)-
3.板林路(篤行路二段路口)-
4.板林路(溪崑二街112巷路口)
反過來走,當然也是一樣
每個紅綠燈 都要停
PS:若從板橋端過來4->3->2->1->
5.城林橋(土城端下橋處) 要停 ->
6.(右轉亞洲路) 亞洲路/員林路 叉路 口 要停 ->
(前面距10公尺的慶翔街96巷倒不用停)
7.員林路/亞洲路11巷 路口 又要停 (但若你是前三台車就可省一個紅綠燈) *註1.
8.員林路 /大安路 路口 還是要停
9.左轉大安路 /中央路三段 (準備上國三)還是要停
(因上國三只有約30秒,約可過20-25台車吧,若前面剛好一台貨車或慢車起步較慢,
就要再等約2:30秒-3:00秒 左右 再過)
剛前面不是有註1 嗎
是因我約8-10月前吧....
就有給台北縣(新北市)警察局首長 信
每個紅燈都要停的情況 +GOOGLE 地圖 + 每一個路口路名
但當時只有提到 5.6.7.8 路口而已
5.城林橋(土城端下橋處) 要停 ->
6.(右轉亞洲路) 亞洲路/員林路 叉路 口 要停 ->
(前面距10公尺的慶翔街96巷倒不用停)
7.員林路/亞洲路11巷 路口 又要停 (但若你是前三台車就可省一個紅綠燈) *註1.
8.員林路 /大安路 路口 還是要停
結果信轉到土城警察局說不是管轄範圍
說要再轉.....不知轉到哪了.....?
當下約1星期後有一點點點點點改善
就是
7.員林路/亞洲路11巷 路口 (快一點可以 "衝"過去約3-4台)
若前有慢一點點的車,那大家就一台也不能過
所以我說有一點點點點點改善

所以請環保局要提倡怠速熄火 以 降低空污
請先把 主線 或 直線 的紅綠燈 改成 連貫性燈號 先
提倡 怠速沒熄火 是針對少數人
而 紅綠燈怠速 是所有用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