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喔~~事故是這樣的,小弟我開車,開在省道上,我是直行車,未超速。
我經過一個十字路口時,一個阿桑載著她孫子跟我是同方向直行,他是在機車道,因為他想左轉過十字路口,未待轉直接就左轉了。
我在完全沒看到他突然轉彎的情況下,沒有煞車,發生事情的時候他撞上我"右前輪"
他可能有點挫傷,擦傷,而小朋友有嚇到有擦傷。
當天她說他們有保險,叫我們先離開。但事後才知道他是騙人的。但警察也叫我先走,我又能怎麼辦?
過了將近4個月,我想快點處理這事情,所以我降價修車費從1萬多變成1萬用來貼補他的機車費用。
但是對方卻說他們有受傷,然後1塊錢都不想賠,想要直接上法院告刑事責任。
所以....我要乖乖的賠我自己的修車費用嗎?
我覺得即使他們有受傷,也不應該是0%的賠償,但他的態度就是沒事就找法官談...好害怕喔
不過樓主你如果有報案的話,肇事逃逸這條應該就不成立
至於過失傷害的話,對方只要有受傷及驗傷就能提告(跟肇事責任比例無關)
這方面只能用和解
至於賠償方面應該是屬於民事責任
對方可能想用刑事逼民事來處理
說真的~如果金額不大
和解書雙方簽一簽比較省事
不然光是調紀錄,跑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就是上法院)
這些流程就夠耗掉很多時間了
痞子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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