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完鎮暴槍開箱那篇文章
很多人發表了不同的意見
這讓我想到一個問題
也就是
大部分的人應該都不會在車上放那些物品
例如:鎮暴槍、辣椒噴霧、電擊槍
那如果我們身邊沒有這樣的防身工具時
遇到別人要砸我們的愛車
甚至會傷及車內的人員時
可以直接用車子衝撞對方嗎???
在那種環境下唯一的武器
應該只有車子了
這樣會造成什麼樣的法律問題呢???
如果車內有裝設行車紀錄器又有錄下當時的狀況
這樣做算不算是正當防衛呢???
又或是會不會構成防衛過當呢???
還請懂法律的大大幫忙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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