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酒駕
這次還是因酒駕而吊銷駕照後 , 又再酒駕撞死人
像這種的為什麼會用業務過失致死罪去法辦呢??
應該要用"謀殺罪"才對阿
因酒駕而無照卻又第二次開車上路 , 這明明就是知道有致死嫌疑而使用車輛....
旺 wrote:
是吊銷還是吊扣?...(恕刪)
我也不知勒....
新聞寫的~
男子王志民2日深夜酒駕,撞死騎乘機車的貧苦水電工夫妻,害被害人一家經濟頓失依靠,警方查出王嫌才因酒駕被吊照,沒想到竟無照酒駕,鬧出人命,昨將他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法辦,並開出酒駕致人於死、交通事故致死及無照駕駛3張罰單,向檢方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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