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27晚上北上過收費站時
不小心開到回數車票道路(我是ETC車主)
而我身上沒有回數票也沒有零錢
身上有100元鈔票
當我過回數票收費站時很心虛的拿100元給收費人員
收費人員先問我有沒有四個十元(此時感覺的出他想要我拿4個10元代替回數票)
我說沒有 我只有100元鈔票
我跟他說不用找零錢給我直接給你100(因為我錯在先走錯車道)
可是他還是叫我去旁邊辦公室買一本回數票給他
可是當時車流量大
剛好我在最左側ETC道旁邊的回數票道路
為了怕發生危險所以我就也沒去辦公室買回數票本子給他
我就直接開車走了
過程沒有警察在現場也沒有開單
收費人員也都沒給我單子等等的收據.....
沒有硬闖收費站
只是跑錯收費道路
但也有給他100元但他沒收(因為是回數票道路)
請問我該如何補繳過路費???手中沒任何證明的繳費單
不想因為40元而收到鉅額的罰款
這樣我會收到罰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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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有貢獻 國庫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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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如何買得?! 該不會是 廟會抽獎贈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