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違規事件尚在聲明異議或上訴抗告階段,法院尚未判決下來,但是驗車期限(前後一個月)已快到!這樣的情況可以驗車嗎?是否必須要事先做甚麼樣的申請(如申請延後)跟動作?或是案件判決下來再驗車即可?還是照時間內驗車,無需理會案件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