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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相關騎樓的新規定

小弟因為韌體工程師做到身體爆肝
所幸做個小生意對身體及家人好一點
所以再新北市板橋區開了一家義大利麵店
但是該地區(南雅夜市附近)從我有記憶以來停車就是個很亂的問題
又加上我的店是巷口邊間所以有一堆人會停了就走連打招呼或說一聲都不願意
所以在店面騎樓擺放兩組不會影響到行人的桌椅,希望讓停車狀況好一點



因為開店前的狀況是











有一次中午休息後更誇張
汽車直接停進來





再放幾張早一點附近停車的狀況




紅色圈圈的就是並排停車的


這樣停完後
除了新增的垃圾及煙蒂
去年11月才貼好的塑膠地磚就硬生生的被破壞





好了重點來了
有一天下午新北市的警察來小店拍著我的玻璃門說門口不能擺放東西
目前新的法規是騎樓“必須”開放給民眾停車

理論上如果是要來小店消費的有什麼理由不給停
或者是有先打聲招呼好好的將車停好不影響行人通行我也不介意
但是來這邊停車的人素養就是這樣
跟警察大人說這邊的狀況連摩托車都能在騎樓並排停車
擺放桌椅也只是不希望行人難以通行
結果警察大人就說有這種狀況就打電話過去他們就會來處裡
我心理就再想那可以照三餐打給他們啦
因為這邊的問題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記的之前台北市提倡把摩托車趕出騎樓
現在新北市提倡把摩托車集中在騎樓
那行人要走哪???


有寫信至市長信箱
但是回覆是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100年1月28日致市長電子郵件,
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板橋分局處理,
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來文反映略以「騎樓行人通行及使用問題……」乙情,
新北市政府非常重視 台端寶貴意見,於收悉來文後即轉飭本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查據臺北縣政府處理機器腳踏車停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略以,設有騎樓之路段,
得於騎樓內停放,以一列為限…次查該處未設置騎樓禁止停車相關標誌,
故該處騎樓機車停放尚無違誤。
為加強服務民眾及加快處理流程,
平時發現有各式違規屬本府警察局權責,
請多利用110或逕向勤務指揮中心(02)80725454分機2000舉報
(請敘明詳細路段地址、違規事實、車號等要件),即刻派員前往查處(取締)。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
惠請與承辦人聯絡,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行車平安,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交通組
2011-02-25 8:36 發佈

新北市什麼都要仿冒台北市

機車不准停放騎樓是遲早的

只是就算是台北市也沒有完全執行
素八滷 福斯的車價 水貨車的保固 賓士的零件價格 法拉利的待料時間
1. 商家本來就不得將桌椅放在騎樓 (會被開單)。
2. 騎樓如果沒標示不準停車就是可以停車。
3. 並牌停車你可以自行照相檢舉。

我之前有問過騎樓停車的問題,那時縣府回答,停車後還要有多少公分以上的寬度才可以停放機車,否則都是違規停車...
所以並不是沒有禁停就可以停,萬一停了連行人都沒地方走,那不是剝奪了騎樓的原始作用..

ctboy wrote:
小弟因為韌體工程師做...(恕刪)



如果機車沒停騎樓,

那你桌子還會擺那嗎?
之前在中和遠東世紀廣場上班
那邊的摩拖車車位是一位難求
這樣就苦了旁邊的商家
有時後在那邊走
走在大馬路上比騎樓好走的多
還比較安全
因為有些摩拖車的擋泥板用個恨天高
就連排氣管也是一樣
但是那些是不會主動說我很危險
撞到或燙到才知道
但是大馬路的邊邊如果擋到車他會按喇叭
所以感覺還比較安全

還有想在騎樓停車的人也不可能乖乖的用牽的進騎樓
一定用騎的進去
那你買個東西要離開店門口還要像過馬路一樣左看左看才能出門口

真懷念以前小時候還能在騎樓玩遊戲
何不所幸將廚房改成移動式 直接安裝放騎樓上?

我目前住的地方雖然不是新北市 是台北市 但位萬華 光復橋頭

附近有許多賣熱食的 在營業時間 都直接將廚房放置於騎樓 收攤直接鎖起來 放在騎樓

觀察了許久 即使是非營業時間 也沒人停

騎樓停車是勢必的 畢竟台北/新北市 只要有住戶的地方 停車位都一定不夠

除非有人特別檢舉 不然警察看到也都不理會 (照理騎樓是要開放給行人使用 不能佔用)

所以....在台灣就要做適合台灣的作法

個人建議方案

1.移動式 騎樓廚房

2.將桌子直接鎖在騎樓 並安裝鐵條障礙物
那個桌椅的尺寸應該不會有人想在那用餐吧
我們店用的盤子兩盤都擺不下了
我真的要讓客人有机會坐在騎樓用餐就不會買那麼小的桌椅
因為這邊又是市場
桌椅的效果都是讓那些買菜的人可以整理剛買的東西及休息一下
所以有沒有騎樓的桌椅對我沒有影響
但是亂停的車或是車不熄火人在車上聊天的就有很大的影響
那建議你 鎖個公園那種長條椅 當作障礙吧

長椅置中放置 兩側裝┌┐型鐵條

一來有效防止機車停在騎樓(外側人行道無解)

一來留給行人移動空間

基本上 我想應該沒人這麼白目 會騎進來 停在椅子裡面 除非晚上8 9點之後
只設置長條椅+1,讓路人休息或是客人排隊等候的地方,
但好像也算是違規,曾經看過台北市在取締。

若我是消費者,要去的店家不好停車,可能就不去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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