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大大,車禍被撞後後續的損失賠償該如何處理

2/20星期天早上很開心的騎著我牽了還沒有3天的Nikita 300,
經過永和竹林路靠近耕莘醫院的地方被撞,
我以時速40公里直行在路中間被迴轉汽車側面撞上,
撞及地點有點灰色地帶警察說是雙黃線跟黃虛線交接的地方,
汽車車主也承認是他的錯,
我人當場半昏迷腳指骨折跟脖子韌帶受傷,
車子則是車頭全毀跟側面很多地方擦傷,(超心痛的)
車子滑出去還撞倒了路邊5台停放的機車,
對方沒有造事逃逸也願意用保險來賠償但只有保對方的財損跟人,
由於小的我第一次出車禍沒經驗,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們事後我該如何處理跟要求賠償?有哪些賠償是我可以提出的(車跟人的部份),像我現在不能工作可以提出賠償嗎?要是我選擇去工作可以提出交通補助嗎?(因為不可能做大眾交通工具只能坐計程車來回一天至少$800)
除了對方的保險公司以外聽說還可以跟強制責任險提出賠償是嗎?該怎麼作?
還有路邊的那5台機車我有責任嗎?我該對那5台機車做什麼呢?

謝謝各位提供寶貴的意見
2011-02-23 11:47 發佈
打叉一下:

看到您才牽新車沒多久,結果今天就看到這篇,要是我一定會幹死...

我先說一下我先前車禍處理過程給您參考,您只要有損失,都是可以向對方請求的,像我之前因請病假扣半薪的錢,車資,醫藥費等也全都有向對方要求,不過都是要有單據作證明的確有這些支出

再來,就算對方只有保對方的財損跟人,他無法以出險負責您損害的部份,就是要由他付現囉

不過您一開始有說撞及地點有點灰色地帶,因此對方可能也不願意就上述部份賠償,因此上開金額是需要您先支付的(總要先繳完錢才能出院及修車吧) 這時候就是要走調解程序了,您應該有報警,再來就等鑑定結果,出來後再依肇責來分擔金額,但又因您有受傷,若日後對方不認帳,還是能上法院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以刑逼民...

至於那5台無辜的機車,坦白說要是我是車主我當然希望越早拿到錢修車越好,這部分是不是可跟對方要求先就5台機車的修理費用平均分擔,一樣是等鑑定結果出來再談,但這是我個人看法,也可看其他對法律有專長的前輩說法.(不過要是那5台機車有違規停車嫌疑...賠償金部份就...您應該懂的)

版上有很多相關文章可供您參考,也有待其他前輩補充囉!

最後套句米咖大的話:行車記錄器一定要裝呀!!!
我自己的經驗

1.車禍當時找警察了沒?相關單據有沒有拿?半昏迷腳指骨折跟脖子韌帶受傷有沒有開驗傷單?

上面三點很重要
直接牽扯到事後賠償的方便性以及法律性
就算要申請"調解委員會"也可以選擇到你戶籍所在地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補充 事故鑑定報告也記得要去拿
搞不好會變成你是肇事者
切記切記
避免此狀況發生主要是看當時你對條子伯伯的態度
態度好一點條子伯伯就會把事故現場記錄的越詳盡

2.對方的強制責任險只保關於人的部分

所以舉凡你"住院"、"開刀"、"看病(無論中西醫)"......等等醫療行為理論上強制責任險都要陪
可是......
保險公司也不是省油的燈
不小心賠償金是會被打折的
若是遇到保險公司賠償金談不攏
請開始找調解委員會

3.關於車輛修復

你的文章中有"牽了還沒有3天的Nikita 300"
建議把相關單據備齊
因為大部分肇事的車主都很.........摳門
會以汽機車落地那一刻開始算折舊
就算你換的是全新的零件
肇事車主會依據"調解"慣例只願意賠償7成到8成
所以談不成請找調解委員會
並證明你的車扛下地沒幾天

4.其他

要是我選擇去工作可以提出交通補助嗎?(因為不可能做大眾交通工具只能坐計程車來回一天至少$800)......
記憶中可以(應該是在強制險的部分)
不過強制險的部分記憶中賠的不多
只好請別人補完了

或是你有認識的親戚在做保險業務的
可以打電話問一問他們
mini雲豹 wrote:
2/20星期天早上很...(恕刪)


先祝樓主早日康復

另外

就路權來說

對方全錯

外加樓主有傷(記得拿驗傷單先行提告喔....過失傷害期限是六個月)

看起來

樓主應該希望對方賠償新車

原車過戶給對方吧

另外醫藥費可由強制險理賠

直接向本身投保的保險公司提出

先行提告的動作是要對方盡速處理

這樣要假扣押也比較快一些些

畢竟是台十多萬的車車

而且還是新車

故對方這下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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