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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規來說,若已達國道速限,能否在內線持續行駛?高公局的回覆.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目前台灣國道是有速限的,
雖名為超車道,
但不為超速道,
它是讓人在速限內超車的,
不是用來超速的,
若是用最高速限行駛還得讓後方超速的人,
不就變成守法的人要讓違法的人?

但這條文也蠻怪,
又寫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又在前面加了個條件,
難怪造成爭議,
所以我前陣子便針對此一條文寫了封MAIL給高公局局長,
請其釋疑,
而高公局也很快回覆了,
以下是他們的回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管字第100000XXXX號
承辦人:宋嵩
電話:(02)29096141#2353
傳真:(02)22975645
電子信箱:sung1@freeway.gov.tw

主旨:詢問有關法規疑義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台端100年2月13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依前揭規定立法意旨,主要在避免車輛佔用內側車道導致堵塞,惟若車輛已以最高速限行駛,並不構成違規。
三、 本條規定之目的在避免少數慢速車輛佔用內側車道,但為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功能及車流順暢,本局並持續宣導用路人在超車後亦儘量勿佔用內側車道。
四、 台端關心交通,併致謝忱。


在版上關於相關議題也討論不少了,
大致上也分成兩種看法,
一方認為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另一方認為超完車就回中線,
一直沒有共識,
高公局的回答第二點回應了第一方的看法,
而第三點也回應了第二方的看法,
他們兩邊都不得罪,
GOOD JOB!
高公局自己都沒有定調了,
當然網友們的爭議還是一樣不會有共識.
2011-02-18 21:14 發佈
並不構成違規
這啥鳥回覆阿
joey5 wrote: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恕刪)
我一樣會走外線...

即使有這明卻的交通法則....

內線還是龜國的領土

joey5 wrote: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恕刪)


月經文!!!!!!!


大家再說道德駕駛 禮讓的問題.......... 又有這篇一直往法規講去.....

如果真的一比一法規!!

誰開車上路沒有違規過的舉手........ 騎樓停車...紅線停車...便利商店路口停車買東西.... 這不就要 全部開單??
內側車道龜車聯盟 勝利

有了政府的背書 聯盟會員 從此以後更可以在內側車道橫行霸道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joey5 wrote: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恕刪)


以第一點來說沒有錯, 但是重點是駕駛人無法確定是否以最高限速行駛內側車道! 所以超完車之後還是
請回中線比較好! 台灣又很多瘋子! 遇到了也是自己倒楣...
好無言的高速公路
說是高速 不如說是定速還比較行的通

雅客山莊 wrote:
月經文!!!!!!!...(恕刪)

正因為大家意見有不同才需要法規啊,
最後還是得以法規為準的,
不是嗎?

如果車上只有我一人..我會內中外線 來回遊移 哪邊有空檔就鑽哪邊 ...通常外測比內線更快...

如果車上有一家老小 我就只好乖乖 內線中線跑 儘量少換車道...就被龜車同化了

當然這樣開車會內傷....沒辦法...

野馬GT500 wrote:
內側車道龜車聯盟 勝...(恕刪)

條文中說的是已達速限的情況,
請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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