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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男衝撞機車害情侶慘死赴黃泉

2011-02-10 10:58 發佈
看了很心酸
酒後開車真是要不得

mp211bb wrote:
為什麼新聞一直重播這...(恕刪)


mp211bb wrote:
為什麼新聞一直重播這...(恕刪)

這類的混蛋應該採加重刑責,通通處理掉
重刑犯皆抱著假釋的心態去服無期徒刑
過得比街友還溫飽
林良勒
陌生人3號^^~車友車種無國界,不分紅黃白綠牌~陌生人盃(團)為大小狼羊群同樂性質之團體~
深夜上路是回家最短的路

回 老 家

自從多年前某次半夜1:00從三重騎車回台北市
我就再也不敢深夜騎車了
存活率很低啊....

所以我最佩服那些小夜班下班回家的護士
她們的工作真的是高危險
這種人不能判"無期"啦
那可是用納稅人的錢在養的
直接判死刑.財產全拍賣來賠償
酒駕撞死人.不是該死.是"罪該萬死"
直接 鞭刑....然後拖去遊街!!

在大卸八塊...丟到海裡 餵鯊魚.....我想這樣都還不夠讓受害者家屬 消心頭之恨!!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kk6066 wrote:
直接 鞭刑....然...(恕刪)


我覺得出個 撞刑 把他五花大綁 看他開時速多少撞到人 就用時速多少來撞他 感受一下被害者的感受

救護車多久到 就比照多久 才開始急救 ..... 真是過分 喝酒還要破壞別人家庭
http://www.wretch.cc/blog/fsj/7523829
看多已經麻木了
這絕不會是最後一起
之後還會有人因酒駕而死
誰會是下一個?
被撞了就知道~

如果酒駕不管有無致死
就送去監獄觀光幾天且不得易科罰金
會不會比較有威嚇效果?

cuzmomo wrote:
看多已經麻木了

這絕不會是最後一起


沒錯,反正那些高官出門有警車開道
怎麼會知道民間疾苦
porlevich wrote:
你講那什麼屁話阿, ...(恕刪)


你敢說跟高官沒關係?我才覺得你講的是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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