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在南港重陽路發生的,
整個把我嚇死了,還好閃過後的對向車道沒車,但也差點撞到另一台對向來的計程車,
車速不快急踩剎車,都感覺到ABS在動作了,這真的是自己順順開,也會有人想來撞。
我知道如果直接撞上去,直行車擁有絕對路權,那麼那輛小貨車就必須負擔100%的責任。
但是請問他除了違反交通規則和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外,有可能有任何的刑事責任嗎?
請直接跳轉4:30秒開始看。前面就是順順開很無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kaeqt81g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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