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昨日騎乘機車戴朋友直行(行駛於慢車道,機車道)
遭到停放於路旁開出之汽車擦撞
造成人.車均傷
請問以下問題:
1.機車直行時前方停放於路旁之任一車輛,並無有打方向燈欲駛出(路旁車輛停於右方)
2.就以汽車駕駛人觀點,欲由路旁切入行駛道路,應注意後方來車,並打方向燈提醒後方來車
3.我機車騎到該汽車左後車門處(該汽車停於原地,靜止狀態),該輛汽車忽然切到我前方(反應也來不及了),撞擊點在該汽車左前輪前方處
4.該汽車駕駛者,未帶駕行照
5.如肇事責任為汽車駕駛,我(機車)是否可告該汽車駕駛傷害
6.理賠方面??
7.事故鑑定須一個月,如肇事責任歸汽車所有,該汽車車輛保險公司,是否會主動與我聯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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