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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酒駕正面衝撞擊1/22更新補被撞照片

大家好,小弟有問題想發問,若各位能夠幫忙解惑的請幫幫我吧

交通事故日期:1月8日 PM20:30分左右

地點:平鎮,福林公墓按這裡檢視網頁

天氣:無下雨,視野良好

我的車:GB lancer 1.6 sprit

對方車:馬自達5

我方乘員:我(30歲)與我女兒(2歲),共兩名

對方:駕駛員(約40歲),共一名

我從金陵路往山仔頂方向前進,與對方在google地圖的轉彎處(福林公墓旁)相遇

當時因轉彎我時速約20km左右,一轉正後看到對方無踩煞車急轉彎的往我車道方向"直行"

對方就正面撞擊我的車,當下我的額頭裂開,血流滿面(有綁安全帶),我女兒也是被驚嚇及頭部撞到右方副駕駛座的門(有綁安全帶)

我觀看我女兒大哭並哄著,我的駕駛座的門也無開啟,所以我從副駕駛座下車,並與對方理論

對方下車後,車內都是酒味,他就開始胡言亂語

之後,我撥打110叫警車及親人來接我小孩,警察大人對我酒測0,對方酒測0.79(直接被銬走)

而我則是被送到龍潭敏盛醫院,進行急診縫10針http://picasaweb.google.com/cclo0728/DropBox?authkey=Gv1sRgCOGKm7X8y5L8pQE#5562042528642423154

後來,我家人建議要去照x光,所以我又帶我小孩去龍潭804國軍醫院去照

醫生建議我跟我小孩住院觀察到早上,期間我小孩晚上大概醒來1x次左右

對方家屬也有來探望,來的時候才知道她老公不只撞到我,車上還有一名小孩

之後,都是由他太太出面解決,也答應我要將車輛修復(原廠零件)及醫療費

但在剛剛我的車輛估價完畢,約113,520(原廠零件+工資+拖吊費),我打電話與當事人聯繫,對方聽完後,擺明不想付這筆錢

原本只想說幫我修好車子+醫藥費+慰問金(我+我女兒的也只想要個一點點紅包這樣而已)我也不想要跟對方多拿之類的,但現在對方的態度很差

而我在做筆錄的同時,我也有提告對方,那現在我跟如何處理呢?

我現在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那些呢?麻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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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今日肇事者太太與我聯繫

肇事者的意思是說,在交通事故的當下,有可能是我撞他,或者我跟小孩子玩,不注意撞到他

所以,肇事者家屬的意思也是不想全賠,要看肇事比例!!!

在1/8當天,肇事者當下醉到連路邊的"白線"都說成"中心線",還一直說叫我可以"備案",但是不要叫"警察"

這樣還想說是我撞他,而且肇事者還很有"誠意"的要解決

對方的保險公司就說想用調解會,來調解及車子拉到他認識的那邊修理(要是全部副廠,往後發生意外,我不是倒楣嗎)

真的是很無言,今天肇事者真的有誠意來解決,不會一通電話都不打,我也直接跟他太太說,我看不出他的誠意在哪??

我今天還是跟他太太說,我還是讓你選擇

1.請你幫我修好車(回原廠或車賣你),加紅包及醫藥費

2.不用和解,就花時間來去法院了,但我從明天開始也不跟我爸借車,去租車公司,租借車輛,所有要賠償的我都不會
過!!!

今天有誠意要解決,肇事者因該會主動打電話來和我聯繫,不是都由我來聯繫(我也跟他太太說可以調通聯記錄來

看看她先生的誠意度

肇事者太太回我,看今天她先生決定如何,真的不行,就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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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補1/8號被撞擊的照片
被酒駕正面衝撞擊1/22更新補被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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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酒駕正面衝撞擊1/22更新補被撞照片
2011-01-14 22: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照片 1/22
你們有受傷,最起碼的過失傷害就跑不掉,另外財損及醫藥費還有不能工作的損失都可以要求賠償

態度要硬一點,太軟會被咬
建議 酒駕抓到一次就 駕照吊銷 終生不得考照 外加重罰 真的害死一堆人


最近尾牙一堆 晚上沒事就早早回家 一堆不定時炸彈在路上跑


遇到就倒楣
你跟你女兒是算兩件過失傷害

不是合起來一件

你這樣應該瞭了吧

直接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吧
刑法:你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另外他還有公訴的醉態駕駛罪。
民法:侵權行為,包括回復您的愛車原狀,不能回復原狀就賠償相當之數額,還有您因受傷不能勞動所失的利益以及被侵害健康的請求權。

你和對方要求的權利,滿合理的阿。反正告到法院也逃不掉這些,現在他們賠一賠雙方的麻煩比較少哩。建議你先對他們曉以大義,搞不好在法院上你可以請求的數額更多咧。
本人只是提供一點小意見,一切法律問題以專家提供的為準=.=
跟對方講

錢能解決是小事

車子是一定要修好

醫藥費都有單據不會亂喊價

至於過失傷害的和解金

就看他們誠意

既然你不要多 那就好處理

幾萬塊就可以了

我沒有分身 wrote:
你跟你女兒是算兩件過失傷害

不是合起來一件


樓主和女兒是一起被撞傷的,對方是一行為,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是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喔,怎麼會兩罪?
一定要先有所作為啦~
讓對方知道我們不是好欺負的!
最好先行提告啦,最後和解再撤銷都行。

如果真的惡劣到不行~最好連他的財產進行扣押,
避免惡意脫產,不過這個才在賠償金額大的時候才會使用。

總之,該要自保的措施一定要先做,
不要覺得對方態度良好一時心軟!
網路上太多太多例子了,
警察來前一個樣,到場之後又翻盤!
談的時候什麼都好,聽到金額就推拖拉!


如果對方覺得修車金額太高,可以多估兩三間,
但是醫療費真的都有單據,有什麼好爭的!


先提告在說吧!免得超過訴訟的期限!
如果板大想讓對方好過
那就實報實銷就好了
其實你可以要到的金額一定不只10幾萬
我想酒駕的人是該給點教訓
不囉唆
30w就好了
達不到這金額就法院見
就這麼簡單
我想板大應該會想換台新車
剛好拿來付頭款
換台安全性更好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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