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今天幫忙處理一起車禍
是一個阿伯騎著腳踏車突然從巷子裡衝出來,被一位騎摩托車的小姐撞到
阿伯有喝酒,酒測高達0.7多....
機車騎士這邊希望阿伯可以幫忙出錢修理摩托車,阿伯一直裝傻不理...
想請問一下,之後要如何跟阿伯求償呢?!
又如果阿伯裝死不理會的話,會有可能要面對有哪些刑罰呢?!
p.s.喝酒騎腳踏車不算酒駕,這點還蠻怪異的...
遊覽車公司因而主張,趙豪城在酒醉後,未走行人穿越道,任意闖紅燈穿越馬路,才導致車禍,且趙在復原後繼續工作,遊覽車公司及駕駛無需賠償。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依交通法規,汽車駕駛人必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根據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當時沒有證據顯示趙闖紅燈,反而是遊覽車確實沒有禮讓趙
==> 我很好奇 ,如果那天 汽車駕駛人已經禮讓行人 ,
但行人硬闖過來了 ..該如何 ??
都沒證據顯示趙闖紅燈 , 為何說 遊覽車確實沒有禮讓 ??
何況 未走行人穿越道任意闖紅燈穿越馬路,才導致車禍 ..
車輛如果沒開在該有道路上會罰 ,
今天 行人不依規定 , 卻沒事 ?
誰會知道馬路上會衝出一個人 ??
會有駕駛無聊到想去撞人嗎 ?
台北地院審理會不會太怪 ? 那乾脆廢除人行道 , 反正 跟本不須要人行道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