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的是一輛15年的Toyota Corona, 上個月不小心撞倒一輛左轉彎車, 還好雙方沒人受傷.
有報案並到派出所做筆錄, 警員說按照往常慣例,肇事責任約是3/7比,
就是我3,對方7. 對方說會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最近對方的保險公司來電說, 由於我車殘值只剩5萬元,
所以只願賠償4萬5千元, 或是同等值的二手車.
我不答應, 要求對方把我車修好, 車廠估要15萬元.
請問我可以要求對方或是保險公司做到我的要求嗎?
如果不行, 打官司有機會嗎?是否還有其他方法?
不然上法院的話, 會要計算新、舊零件折舊, 你能拿到的錢會少更多....
請參考下面這則案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176088/IssueID/20080116
.......陳於是向貨車司機求償修車費三萬七千元。法官雖然認為貨車司機該賠,但陳的車子是十一年舊車,判陳只能獲賠修車費的十分之一、也就是三千七百元。
.......一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解釋,如果肇事者與被害人沒有爭執,法官就會根據實際修車費用單據,判賠修車費;若雙方有爭議,才會根據車齡,依財政部相關公式,計算新、舊零件折舊後的修車費用,但只要逾五年,都以十分之一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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