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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酒駕

剛剛在機車版逛著逛著,我突然想到約一年多前,
不曉得各位還記不記得大度路的機車道變很小條的時候(關渡往北投方向)

話說一年多前的某一天,晚上十點多 ,我載著女王要回家去
(一樣關渡往北投方向,那時候大度路右邊還是圍著鐵皮的時候)
我車時速約60~70左右,騎著騎著,
突然旁邊有一台騎著腳踏車的阿伯騎在最外側的車道,突然偏了出來
結果我的右手感覺很明顯的撞到了他,然後他也跌倒了,不過我都沒什麼事,車也沒倒
之後我就把車子停在路邊,趕緊先去看那個阿伯,看他人有沒有事情,
而我看了他一下,他沒什麼事情,只是腳踏車的輪框歪掉,
於是他就說要和解,叫我拿個一兩千塊給他修車就好了,
不過在他講話的同時,我聞到他嘴巴的酒臭味,
我說他酒駕騎車很危險,然後他就說是我撞他,要報警
然後當下我就覺得,你自己酒駕說要報警,那我當然報警阿!!!

過了約五分鐘,警察來了,剛開始警察先了解狀況,
了解為什麼有糾紛,不過那位警察(承德路跟文林路的那間)
感覺就是很懶的處理這件事情,口氣還挺兇的,一直要我們和解
我就說他騎腳踏車酒駕,然後又沒裝反光片,衝出來我撞到他是我的錯嗎?
那個警察大人,他既然說,現在對腳踏車酒駕還沒有相關的罰則與規定(重點是口氣還很不好)
然後我就火了,我就說所以意思是說,我騎腳踏車酒駕,然後警察大人你撞到我,那我是不是可以告你?
沒想到那位厲害的警察大人,居然說,沒錯!!
之後也吵了約一個多小時,最後警察還是一直叫我跟他和解,
做完筆錄後,我就覺得算了,當做花錢消災,於是我就丟了五百塊給他
告訴那位阿伯,你車子輪框要賠頂多五百,要就要,不要就法院
然後阿伯他也知道理虧,所以他就五百收了就走了
不過這當中他一直都在發酒瘋,那次警察的處理方式,我超級不爽

不過這件事情也發生一年多了,不過我想問一下
現在腳踏車酒駕有一些規定及罰則了嗎??

2011-01-02 23: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腳踏車
你運氣不好,走法院你也不會贏的,另外騎6.70在法律算是超速了!!
警察講的沒錯阿

腳踏車沒有罰責

但是如果因而造成你受傷的話當然也是可以提出告訴

傲如風 wrote:
你運氣不好,走法院你...(恕刪)


為什麼這樣走法院也不會贏?

芝嘉哥 wrote:
警察講的沒錯阿腳踏車...(恕刪)


那這樣騎腳踏車喝酒醉被撞豈不是撞他的人要倒楣
傲如風 wrote:
你運氣不好,走法院你...(恕刪)


大大要不要確定大度路的限速阿

大度路限速比其他條路都還高喔
台灣的法律有一個奇怪的原則,除非有明顯的肇責,
否則越大的車要負擔越大的責任,
例如:騎腳踏車跟行人碰撞,會認為是騎腳踏車的錯,
騎機車的跟騎腳踏車的碰撞,會認為是騎機車的錯,
而開小汽車的跟騎機車的碰撞,會認為是開車的錯..等等,

以你的狀況很難舉證是誰撞到誰,也就是無法明顯的判定肇事責任,
通常情況下會判定騎機車的負責,老伯雖然有喝酒事實,
但既然沒有法律規定(這點是真的很莫名其妙),也只能說是合法,
就像喝醉酒一樣可以走路一樣,你不能說撞到行人,因為他有喝酒,
就主張沒有肇責,如果酒醉行人突然橫越馬路等有明顯違規行動,
才可以主張沒有肇責,是差不多的道理.

grezzo wrote:
台灣的法律有一個奇怪...(恕刪)


可是之前不是腳踏車酒駕有要立法嗎?
還是根本沒這回事==
大度路快車道限速70,慢車道50,施工區域30,報告完畢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大大要不要確定大度路...(恕刪)

請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12906700

開板是騎機車喔!!
所以出車禍警察問速限絕不可報超過30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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