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問題請教

請問大家,我10月中發生事故,類型為號誌(閃黃燈)無作用之十字路口,與左行車發生碰撞,我方車頭撞到對方的右前葉子板處,我有丙式全險,對方也有保險,我方車已維修完畢,雙方皆無人員傷亡情事。
但是現在雙方保險公司還沒有完成互賠程序。
我方保險公司要我決定是否接受3(我):7(對方)的肇責比例?或是不賠,進入民事訴訟程序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賠,明年保費會增加。不賠,打官司,保險公司說他們已經代位求償,所以我不用出庭
這是真的嗎?到時候會不會又扯到我?

所以想請問一下大家,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你的保險公司會這樣問你嗎?謝謝
2011-01-01 0: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賠償問題
版主您好~您的問題是正常的~
就小弟的了解與經驗,在十字路口發生的事故的話,除了逆向行駛等..違規或者追撞、推撞之外,一般雙方都是會有肇事責任的,也還好版主您有投保車體碰撞險,不用負擔本車修復的費用。就理賠金額來說,撇開責任問題不談,其實還是會扣除本車年份折舊的【產險公司的保單內容有一套計算的公式】超過或者接近本車殘值的話,保險公司是可以判定全損的;所以版主您如果無法接受,想要提起民事訴訟的話,法院判的金額其實也不會差太多的~另外有一比例推估的方式,如菓我方車輛修復費用的三成金額,遠低於後三年車體險加第三人意外險因出險而調高的保費比率的金額,其實版主您是可以考慮自己吸收修復費用的~
以上是小弟的經驗,請版主多多包涵
gnome wrote:
請問大家,我10月中...(恕刪)
Dear 彼得惡兔感謝你的回覆
我的車是1年多的新車,回原廠修了6.7萬,對方是福特的liata~~
這3成應該是不會比我之後增加的保費高吧?
再者我很困惑,保險公司他們常在處理這種事~~
如果知道上法院也是這樣的結果,為什麼不直接建議我接受
還要大費周章的上法院,難道他們律師很閒,還是有什麼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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