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昨天下班時開著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擦撞,
摩托車當時直接就騎走了,
我車子前保桿左方有明顯的擦撞痕跡,
我有向警方報案,
我的保險是乙式有車碰車,
並沒有想向對方索賠,
想以我自己的保險修車。
問題是我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話,
保險公司會向對方求償嗎?
因為警方還沒聯絡到對方(有對方車牌),
所以筆錄等還沒有作,
警方說會等雙方聯絡到才會做筆錄,
那我是不是直接請保險派人陪同我做筆錄與處理後續問題呢?
肇逃部分我沒追究他會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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