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狀況小弟我發表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879111&last=24115113
目前狀況是這樣的
甲=賓士
乙=機車
丙=我
甲撞到乙然後再撞到丙方我
事發已經過30天了
我也去申請過初判表了
我是無責任
甲跟乙都是"應有一方未遵守交通號誌指揮"
我車子修理費用為11萬
甲方的保險已經跟我聯絡討論過
他說"像這種初判結果保險公司只賠償一半 這算是五五責任"
所以說如果以字面上來說我另一半費用應該跟機車求償沒錯吧?
可是我跟乙方溝通非常不順利
他目前心態是"我沒違規為什麼要賠你?"
今天打給乙方家人 討論完的結果他說"你應該找錯對象了 你應該向甲方求償 今天是我兒子被撞 是他撞你 而不是我兒子 你應該去找他 不然沒關西 不然你可以去告我"
我聽完我整個傻眼....
目前這個事情已經一個半月了
我想趕快處理.....
目前我和兩方都還沒簽和解書
也沒調解過
甲跟乙都咬定對方的錯
而我是無辜的第三方
超無奈
我也只是維護我的權利
想盡快把維修費用拿到
希望大家有類似經驗的人或有相關知識的人幫幫我
小弟目前是個大學生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毫無經驗
懇求大家了
謝謝
傲如風 wrote:
請花3000去做鑑定...(恕刪)
可是
那初判表的定義為何阿?
我只是照初判表字面的判決來索取維修費用
大哥你說的花3000元作鑑定....
說實在的今天我完全無責任
而我要花3000元去鑑定...
我有點不甘願~~
因為要釐清責任的是另兩方
機車就說賓士闖紅燈
賓士也說是機車闖紅燈
難道不能說今天機車他也賠償我另一半
然後他與賓士拖到法院判定責任
他在跟對方要求償付給我的維修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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