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路總共三線到 對向2線 同向一線 還繪有雙簧線
這個人也不停靠邊一點 逼後面的車逆向 萬一發生對撞 請問法官會判 違規停車的有罪還是逆向的有罪?
我猜 逆向的 法官會說你自己要逆向的活該
時間: 2010-12-18 21:18 9230-QD
地點: 台北縣永和市福和路387號前
駕駛座空空

後面已經塞車嚕 擺明逼大家逆向

時間: 2010-12-18 21:19 S9-4019
地點: 台北縣永和市福和路353號前
駕駛座也空空

違規地點離永和派出所才160公尺
我該把照片寄給交通大隊讓這種人多貢獻一點稅收嗎?
逼別人逆向算是公共危險嗎?
這應該不構成臨時停車要件 所謂"臨時停車",須具有下列三項要件才構成,缺一不可,1.車輛未熄火,保持可以隨時離開之狀態2.駕駛人未下車3.臨停時間未超過3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