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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問題~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給小女子建議~感恩再感恩>"<

阿喵我99/11/30晚上10點多,下班朝著回家的路上,再離家剩下約5分鐘的路程,於一個十字路口上出了車禍
對方是一個女大學生,原本在騎我右前方~漸漸越靠越過來,我當然是移向左邊,在快車道上...她突然直接撞過來,原來她要直接左轉(此路口該兩段式左轉)我是直行車,瞬間我整個人趴在地上滑行...坐起來時,整個人狂流鼻血,右臉超痛!!女大生一直要拉我站起來...我痛到站不住,路人及時制止,順便報警叫救護車!!
我先送到醫院,現場圖跟筆錄都是她先做,後來警察到醫院找我做筆錄時,現場圖變成女大生在我左前方走雙黃線旁,我看到差點暈過去,怎麼可能[暴走],警察還對我說,妳看起來好像意識混亂,會不會搞錯位置[真的很難過但是我堅持我的位置是對的..警察先生說,不然就等研判分析表下來,看誰對誰錯吧?!
我當時受傷外觀看起來只有擦傷,所以醫生沒有特別處理~
直到隔天眼球整個充血(像是鬼眼一樣,紅到爆炸)眼眶血腫,.本身又有過敏鼻涕倒流,吐出來全是血,對方完全不聞不問,唯一一通電話是女大生爸爸打來,先噓寒問暖最後則是叫我一定要先去辦出險,也都是我打電話關心她,大隔天我去看診的時候,醫生請我補照X光,照完後說上顎骨頭裂至眼眶下,顴骨也裂一條,顳骨也裂一條,現在肉類或是硬一些的食物皆不能吃,要完全復原的話,不能保證1~2個月就復原,臉腫得很可怕,右邊眼睛快瞇成一條線....我已經好幾天沒上班,一直看醫生吃止痛止血藥...
我的機車是100cc牽不到一年,光是換車殼就快一萬,我的筆電也受損,也好幾天無法上班,一直得回診看醫生,一次都是4~500元不等....阿喵口袋都快空空了= ="

請問各位大大....我該怎麼做,要怎麼跟對方索賠...對方的家人又不聞不問(之前電話中聽起來很客氣~)但是阿喵我沒遇過,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非常感激各位~
2010-12-08 21:48 發佈
顧店顧到呆掉的喵 wrote:
阿喵我99/11/3...(恕刪)


1.找當時目擊證人
or

2.查詢調閱路口附近監視系統
樓上說的對
有錄影最好

其次進調解委員會
談不攏就是 告對方過失傷害
再來是民事賠償

你的狀況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我先前車禍 機車對撞
我完全沒傷 衣服褲子都沒受損
對方膝蓋骨折

對撞原因 對方忽然逆向 所以兩雙都在沒煞車的情況對撞
雙方機車車頭都嚴重受損

當然 現場兩部機車 都在我行進的車道
警察來現場測量 一看就知道對方逆向

可是對方作初步筆錄 完全否認
目前還沒第一次調解 如果對方依舊是這種態度 甚至獅子大開口
那我一定會走法律解決

要耗就大家耗 我要出庭 你也免不了

如果依您描述現場狀況,
可能到時候您也有責任,
一般發生車禍對方負全責的機會不多(違規屬實頂多被多開一張罰單),
尤其您又在後方應該更能保持距離,
如果有保險公司忙處理可能要先問一下肇責,
有受傷就不只是民事,傷害就有刑事的責任,
要合解一定至少要有調解委員會處理,
私下處理也許會有想不到的後遺症,
弄不好您也許要賠更多喔.
raysun wrote:
1.找當時目擊證人 ...(恕刪)


第一就是絕對不能和解!事後報警也可,一定要備案!
3. 告知對方如果不負責理賠及精神部分,馬上提驗傷單或證明報告去申告傷害罪,以刑事案件提告對方,讓其知道嚴重性...以"刑"逼"民",這是過去的經驗.....
4. 如果你無法上班,還可以要對方理賠無法工作日額請領,合併醫療及財損同時給付。不過計算通常以勞保投保額度換算日額計算總理賠數。
5. 可和車行協調金額之後,要求車輛折損部分!摔車後對二手價的影響差額,這是產損都不可少的項目!
以上都是車險事故中的基本....
先找有無監視器,若有就趕快跟警方說明並調閱。這是最有力的證據

如果沒有...那就等車禍鑑定出來吧。如果太誇張不排除自己花三千去給專業的在研判一次...

受傷期間的證明、收據、因受傷而不能上班請假...等等支出都要好好收集

若對方有誠意要解決那皆大歡喜。

若沒有誠意,先確保所有的證據都是對你最有利的,到時候法院見....過失傷害以刑逼民囉

依台灣的法律跟情理法而言....樓主應該不可能零肇事責任所以法院見算是兩敗俱傷,能夠和解就和解吧...
先問問看有無現場的監視錄影
有的話才能負擔較少或是無肇責

對台灣的警察不要有太多的期望
除非是後撞
否則處理模式通常都會讓雙方都有肇責
就算沒有也會硬加(例如帝王條款94-3)
才不至於得罪那一方

最好是雙方能和解
以刑逼民是下策
雖然對方會吃上過失傷害
但以台灣法院處理的方式
要花的時間和精神
也不會太少
(可是對方太過份的話 就告吧)
感謝各位大大提供阿喵建議~阿喵很感激各位大大~

不過victor大大說的,阿喵有些嚇到,阿喵原本也有保持距離,阿喵也有閃她...阿喵哪裡知道她會就降"碰"的直接撞過來~阿喵也很害怕

的確鋼鐵豆大大說的也沒錯,也許我也會有違規....
但是阿喵真的菜到爆,很怕lose掉哪個點,沒做到....希望各位大大能不厭其煩的給阿喵建議!!

目前阿喵這個醜陋樣子,希望大大們不會被醜陋的阿喵嚇到...
阿喵的車車右側條破裂,左邊則是擦痕,

真的再次感謝各位大大~阿喵感激不盡!!






看到這篇心有戚戚焉

2010/5/17我也是騎車發生車禍

對方是自小客左轉,在機車道撞到那一瞬間,只能用一片空白來形容

對方人沒事,我十字韌帶斷裂+大腿骨折+膝蓋植皮...

不過對方調解的時候都不賠

目前已經採取法律行動..去警局告他刑事傷害後附帶民事賠償

可以跟他要的項目

1.財務損失..車損.手機.安全帽等其他物品

2.看護費用..須醫生證明

3.工作能力喪失期間損失

4.強制險有20萬的醫療費用可以申請, PS往返醫院的費用強制險無法申請,要向肇事者索賠
醫療用品的收據也盡量要留著

5.精神賠償..這個很主觀...

PS..忽然在診斷證明看到自己的名字,我嚇了一跳..原來跟醫生同名同姓...

注意:刑事提告期限只有6個月.民事提告是2年
跑法院真的不太好,能和解盡量和解,如果對方真的白目不理,就告他吧(讓他賠錢給國家,一輩子都背前科)
顧店顧到呆掉的喵 wrote:
阿喵原本也有保持距離,阿喵也有閃她...阿喵哪裡知道她會就降"碰"的直接撞過來~


1.現場圖是以車禍發生之後兩車停止後的位置圖, 所以最後的位置是否在繪製現場圖之前有更動過? 不過,警方在繪製現場圖的同時,都會拍照存證; 所以你自己要把對方撞到你機車擦撞的痕跡拍照存證, 越清晰越好, 如果可以, 保留擦撞部分的原配件(是拍撞擊的痕跡, 不是車子犁田的痕跡~)
2.製作筆錄時, 請把上述引言部分據實陳述給承辦員警記錄, 尤其是對方未依照兩段式左轉, 直接左轉之事實陳述~
3.筆錄完成後, 就等對方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然後估算全部須賠償之金額給保險員, 其中所有支出單據(收據):未上班之薪資證明以及驗傷單,醫療收據,修車估價單...等等, 通通保留; 若經過約一個禮拜後, 對方未主動聯絡, 就可直接找對方保險員詢問處理進度~
4.若對方不認為自己是完全疏失, 則須等鑑定報告出來, 雙方再進行討論, 你的部分也可以通知你的保險公司, 請保險公司派員出面處理即可~
4.佐證方面, 同上述幾位大大所言, 儘量尋找當時事發時的證人, 或路口監視器...等實質證據, 並拷貝一份自己保留~
5.若你的敘述如果屬實, 個人認為, 對方所負的的責任較大, 你的部分可能會有"後車未保持適當車距",以及"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類的責任過失, 而"應注意而未注意"部分, 就是你在做筆錄時, 要陳述出來的一部分, 可表示你當時確實有注意, 但是還是發生事故; 但是,後續還是要看雙方的筆錄來判斷, 所以製作筆錄時, 要據實陳述即可~
6.事發後6個月內, 如果和解不成, 你可以有提出告訴的權利, 這時承辦員警會通知對方, 再做進一步處理~

以上大致上是個人的經驗, 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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