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晚由中和上二高,時速約100出頭,在鶯歌與大溪間從後視鏡中看見有一輛一般警車(深藍、白的那種)閃著車頂上的閃燈,沒有鳴警笛,也不像在追犯人,以時速約110至120開著,整路一直到小弟下大溪交流道...警示燈一直閃一直閃,眼睛超不舒服的小弟想,警察...非國道警察,開警車上高速公路真的一定要開閃燈嗎?如果真是再執行公務...那也可以不用鳴警笛嗎?被閃的很不舒服....
我也覺得很不舒服~所以只好:(1) 開在他前面(2)若沒辦法在他前面就只好把遮陽板(化妝鏡那片)放下.避免刺眼.(3) 換路嘍~開在警車附近通常不會太久啦~若是市區巡邏.會很自然的他們彎到別的路~要不就他們的速度會慢的大家都超過.在高速公路上的話~看它們的速度決定是要保持在它前方還是後方(放下遮陽板)並閃遠一點~
小弟今晚由中和上二高...(恕刪).....(1) 開在他前面..........有人幫忙開道了咧.... .... 樓主本來就開在警車前面了, 我遇過停紅燈時警車停在前面, 真的很刺眼, 只能把視線稍移別處.....就算不執行勤務, 開著閃燈多少可以有維持治安功用, 這個我還能接受....這時, 才會發現...原來大家都知道:機車停車區不能停汽車左轉車不能佔用直行車道汽車不能行駛於慢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