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晚上約5點多開車回家,在等紅綠燈的時候,前面那台車等不及那10秒....就給他紅燈左轉了,好險小弟不趕時間,等到綠燈才給他轉過去,走了約30秒之後(離那個T字路口約1公里了),一台警車突然給我逆向超車

有幾個問題想要請問大家,
1.他被攔下來的地方跟他違規的地方有一段距離,約1.5公里有,這樣如果那個人死不承認,警察拿他有辦法嗎?畢竟不是現場被攔下,且也沒有證據說他紅燈左轉,除非說他有錄影,但是我可以確定在那個T字路口並沒有警察,所以我判斷那個警察可能是遠遠的看到,然後追過來。
2.警車在路上巡邏,再不開巡邏燈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違規的舉發嗎??印象中警察執勤中是必需要開巡邏燈的,否則等於躲起來??警車在超我車子的時候都沒有開巡邏燈,但是在攔下那台車子之後就有開了,因為有印象,警察的職責是避免事故的發生,所以執勤時應該在明顯的地方,且應該開巡邏燈告示大家,而非躲在暗處以開罰單為目的?因為我可以確定在那台車子不管是轉之前,或是轉之後,都沒有看到巡邏燈的存在,晚上巡邏燈是很明顯的,有那個燈在,我不相信那台車子還敢左轉....
另外,之前被臨檢過...警察杯杯都說,行照駕照借看一下.....請問我可以先要求他把警員證給我看一下嗎

或是在警察杯杯的面前我可以主張那些基本權利?那次被臨檢也是心臟跳好快(沒經驗麻~)....雖然說我沒喝酒,沒抽菸,錯的只是晚上12點多才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