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來抵制警察用雷射槍測速會比抵制etc更有幫助吧!!!!!

看了昨天的塞單事件後,我想是否國內用路人都太好凹了,所以國道警察的測速槍沒照片也可以開單,
是否大家聯合抵制一下,要求警察必須有確實照片或影像檔案才能逕行告發,否則還會有更多人受害,
(一個也曾經被大人凹單的人留)
2010-12-04 9:14 發佈

vencent5911 wrote:
看了昨天的塞單事件後...(恕刪)


之前也有判例沒照片沒開罰.
合情合理的訴求....加1!!
我覺得警察如果亂開單~ 應該要受罰.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如果亂開單,都說可以申訴, 這樣真的是擾民.
以我為例, 我不會為了3000塊去申訴,我請假去申訴難道不要成本嗎 ? 對我來說成本超過3000
如果申訴成功,警察要被記點,逞罰的話,我就去申訴.

我比較在意的是 這次開單的警察是否有受到處罰及再教育?

如果是我是車主, 我一定吞了拿錢去繳!!
我在平面道路直行 被凹過說沒2段式 很幹! 女友坐後座也氣炸了!

我是從市政府的永華路要騎到新天地 藍線路徑

編號GY的警察說我 從金華路過來沒2段式 綠線路徑

就在紅點處攔我 真幹! 900元的血汗錢莫名被凹 這可是我賤民的微薄收入



2003年 3月29日

台南市第6分局的1名眼小警察 給我開的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大家不用太擔心....直接拍照的雷射槍已經出來了!!以後大家收到就乖去繳!
搞不懂
為何當初會買這種沒照相功能的雷射槍
現在車流這麼多
真的抓得準嗎

當初辦採購的
應該也要好好調查一下
搞不好各個都吃得飽飽
現在都在陸續更換"數位攝影"功能的機器
不是數位照相,是攝影~~未來會更難申述了

還是抵制ETC吧,沒事在車上要裝一個超大的機子,還要在特定位置,機子還要對車牌...............這也撈太大了吧
這應該是本世紀最大的貪污案吧(個人認為比阿扁大)
要求政府編列預算更新不適用的的執法設備
以保障人民的權利及警務機關執法的公信力..

到時候...鄉民不要又出來罵政府搶錢...還是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就好了
再車上裝一台 Laser Shield 應該就沒問題了
雷射槍 測速照相看到你 都將會是實際速度 -200KPH
聽說台灣很多超跑都有裝
你可以申請出發前的通話紀錄,有通話位置
~~什麼是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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