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肇事逃逸 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各位大大安安~ 上週小弟在台中市 騎機車被貨車擦撞跌倒

送至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急診

對方肇事車輛逃逸~~ 有目擊者記下車號

在警方約談下對方到案說明

對方態度惡劣並且完全否認撞到我

警方有比對車輛擦痕 但是痕跡並不明顯

但是我身上的 安全帽 衣服 與鞋子都有他貨車藍色痕跡 還有黑色輪胎痕~

路口監視器因角度問題沒有拍到事發經過

承辦的員警告訴我只能被備妥相關 筆錄及各項採證 送辦~

小弟的疑問是:

1.如果是不起訴 他就一點事都沒有了嗎? 連民事賠償也不用了嗎?

2.路口監視器沒拍到 報案人也不願作證 那小弟還有什麼方法確保自己權益?

3.小弟可要求警方採證兩車擦痕 及小弟衣物上痕跡送去化驗嗎?

4.在無另一方當事人的情況之下 強制險可理賠嗎?


請各位大大幫幫忙 感激不盡
2010-12-01 16:31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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