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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敦北市民大道路口遇見的罕見重機!!!

今天難得騎兩輪上路
卻在敦化北路市民大道口遇到罕見車種停在機車停等區上


檢視較大的地圖

哇!!原來Lexus跟Audi都推出自家的重機款式呀!!!
剛剛在敦北市民大道路口遇見的罕見重機!!!

回頭一看~這是Juguar嗎? 原來早在N年前他們就推出自家的重機了!!!
剛剛在敦北市民大道路口遇見的罕見重機!!!

三輛並排一停
我家小綠50根本就是腳踏車等級....

喔不...我是騎機車~不可以走自行車道




2010-11-26 23:27 發佈
其實他們在待轉

而且很乖,都在框框內,沒有壓線
恕我直言...

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我每天都見的到這種情形...
懂法律的都知道


目前汽車停在機車停等區是沒罰則的...............



所以...............

wwwww0931 wrote:
恕我直言...有什麼...(恕刪)




抱歉唷~我少見多怪
受驚了

aayumi wrote:
懂法律的都知道


目前汽車停在機車停等區是沒罰則的...............



所以..................(恕刪)


真的嗎? 有這回事, 我竟然不知道
aayumi wrote:
懂法律的都知道
...(恕刪)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74-2條
機器腳踏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之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等之範圍,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二、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入該停等區內
不罰主要是針對保桿進去但輪胎沒進去的車
所以前輪壓進去的話還是可以罰的
更何況是整台停進去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aayumi wrote:
懂法律的都知道
目前汽車停在機車停等區是沒罰則的...............
所以...............

你確定嗎?
我只知道縣市警察局與交通局怠忽職守!派出所前方的待轉格被當成停車格還得我進派出所去通知!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blueseraph wrote:
今天難得騎兩輪上路
...(恕刪)

因為那三台是白牌的(普通重型機車)
所以可以停在裡面嗎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第二張圖最右邊那台是Jaguar不是volvo唷!!!

不過話說這三台車也都停的太正了吧??是要比起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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