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好像有規定警察不可躲起來照相取締違規...
固定照相前一段距離也要有告示牌告訴用路人,前方有測速闖紅燈照相 ...
請問一下警察不能躲起來照相取締的原因是 ?
(PS : 躲在路邊 , 突然衝出攔車取締會嚇到駕駛的另外討論)
發文後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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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樓樓下的網友誤會我是違規被抓才上來問 ,
剛好相反 , 我開車算是蠻守規矩的 ,
除了經常超過限速幾公里(都在10km 以內) ,
其他都很守規矩的 , 像是變換車道打方向燈 ,
或是紅綠燈停車不入機車區 , 不佔用快車道 ,
不違規停車...(我開車騎車 20幾年,沒被開過違規停車,也沒被拖吊過)
(我承認我偶爾也會違規,但自認還算守規矩的,當然我比不上完全守規的乖乖牌)
我的原意是為何要有這種規定呢 ?
違規就是違規 , 跟警察取締手法沒關係 , 牽拖警察躲起來拍照 , 這有點說不過去.
(除非是警察設陷阱或是道路設計或標示不是很明確的問題)
希望有力人士想辦法爭取取消這種很奇怪的規定(不準偷拍...)
為了全民的安全著想 ,
也有人說亂世用重典 , 現在交通還不亂嗎 ?
該讓公權力發揮一下....
很多平常不闖紅燈的 , 因為看到其他人闖紅燈也沒事(沒被逮到) ,
那也跟著闖 , 結果是大家一起闖 , 亂成一團..,
公權力不彰結果大家一起亂 , 受害的還是自己..
但是警察最主要應該是「主動」的「避免」違法、違規發生,而不是「被動」的看到有人違規再抓!
有一個例子很明顯,之前新聞有報過,忘記是哪個地方了,因為警察人力不足,
所以在便利商店前停了一輛警用摩托車,如果半夜有人想搶劫,看到警車在那裡,
多少會有戒心,不敢去搶,事實證明,的確達到了嚇阻的作用!警察執行交通勤務也一樣,
違規是很容易出車禍造成傷亡,所以警察執勤就應該大喇喇的站在路口就好,
任何有想要違規的駕駛,看到警察站在那裡,就會不敢違規,如果看到警察還硬要違規,
這個時候再照相或攔下他也還來得及…
所以警察是「不應該」躲起來照相,而是應該勇敢的站出來,以達到嚇阻違規的發生,保障用路人的權益!
很多立法其實是立意良善,但百密總有一疏,而有些人就是喜歡仗權勢、鑽漏洞,導致執法不力,
這種現象不光是百姓,就連公務人員也是一樣,只要法律沒限制的,他們就很容易自肥!
所以前陣子才有官員還是立委在說,要取消警察的違規績效獎金,我只能說這個是不得已的,
因為警察為了績效,不管民眾的交通安全,只管躲起來拍照,而不站出來「嚇阻」,
就是因為有這種偷偷摸摸的警察,才害得其他光明正大站在路口管制交通的警察也沒業績!
儘管還沒取消該獎金,但這也證明了偷偷躲起來照相的警察,不能說他錯,但這也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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