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2010-11-15 7am)在和平東路與羅斯福路口遇到一個惡質計程車司機。在我前方安全距離空間不足的情況下惡意插車,且不打方向燈後蛇行跨越兩個(以上)車道(我之前跟他並沒有任何行車糾紛)。行車紀錄器錄影畫面後來急著上班就沒有繼續追下去,抓更近車牌的畫面。我截取行車紀錄器照片不是很確定車號,請網友幫我確認。感覺好像是503-B5或是603-B5。「後記」這位駕駛硬插的結果,讓我駕駛座左邊插撞到公車(為了閃他),後保桿因(減速)而被後方機車衝撞(我下車後才發現)。下次遇到這樣,我會告誡自己,不能生氣。我修養不夠好,人生智慧不夠好,我自己會檢討。
我會按他喇巴是因為被他的舉動氣炸了(我修養的確不夠好,這點我該檢討),但是之前絕對沒有任何的行車糾紛(因為這台計程車在我抵達路口前,就已經在路口那)。因為他的惡意超車,讓我得緊急煞車(我後面一堆機車駕駛騎士差點就往我的車尾撞上)。這樣的駕駛行為是對?
我的行車紀錄器(會有快撥)現象。我會追上去純粹是要抓取更精確的車牌影像(我後來就沒有再繼續追了)As you can see, the license plate number was not very cl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