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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堤外機車車禍~

10/27下班回家出車禍,整個過程覺得很蝦~描述如下...........

1.地點:樹林往新莊未到新海橋的岸邊的重新提外道



2.車道:機車道上有停一輛頭又大的小轎車只打右方向燈



3. 情況說明:目視前方1百公尺處有違規停一輛小轎車,於是減速往左邊準備切出,才準備切還沒越過雙白線就被後方機車從我左後直接撞上,然後撞我的人摔到被自己的機車壓倒,我則整個跌坐撞到尾椎,滑壘而出.....還好臉部朝上,不然就毀了!⋯⋯撞我車的人就直接摔到小轎車前才停住.....



我整個快爬不起來,還是努力快站起來~怕被後方機車在輾過,但是幫不了撞我的人被自己機車壓住,還好有好心人來幫忙把車牽起來,這位老先生膝蓋嚴重擦傷,最後還是幫他後送新泰醫院.



其中在那邊打110很難敘述地點位置,還好有遇到一個巡邏的好心人幫我們講位置在哪,才順利讓警察找到我們,於是正樣就快等到30分鐘警察才來.....





可惡的是,那個違規停車的那小轎車,我們去敲他車窗說他怎停在那邊,結果他就開走了,也沒有下車查看~就一邊講電話一邊開車...........還好有哀鳳把它拍下來,結果警察說沒有幾點幾分所以就叫我自己先留著(喵的抄奇怪).



警察說:有錯的是我(我被撞耶),因為後面因為你往左阻擋他直行(但明明就是後方機車也是要往左方切出,切不夠出來才撞到我),所以我問題比較大,前方阻擋你們的小轎車沒事,頂多只能開一張罰單.



講完之後將交通警察就去畫線,並作車禍示意圖,然後另一個警察較我去吹氣.......我都快冷死了才剛下班就被撞.....



吹完酒測是0...簽完名之後就走了......



警察說最多開一張違規單給小轎車,但是我跟機車肇事是我們兩個的是跟違規停的小轎車無關...............



但是他會叫小轎車車主出來看他是不是要處理,但是不會說是不是他的錯,看那個小轎車車主是不是要負道義責任,看有需要做筆錄在來說這樣,我就先回家牽去修車在打電話給撞我的機車,我跟他說這樣情況,結果他也覺得很奇怪怎不是小轎車的錯?



反正我也不知道流程,但是我簽完名酒測那個就走了~是怎樣~標準流程是啥啊?sop勒?還是吃案啊?



小轎車車主~你就真隨便停路邊不要打雙黃燈吧你~一堆人撞死都不關你的事............



有拍照~這個車主自己好自為之.....



被撞後的樣子

可惡的白目車主~完全沒下車看就開走了~


重新堤外機車車禍~
重新堤外機車車禍~
重新堤外機車車禍~
重新堤外機車車禍~重新堤外機車車禍~

隔日.......

我把信件發至縣立警察局局長信箱...........五天後..........

距離局長信箱轉發後的第五天,就是剛才~晚上九點~那天處裡事故的交通警察打來問我後續有怎樣處理嗎?(這個好像是因該我問你吧),我說我打給撞我的人,但是他都沒有打給我,只說他傷好在來處理,(是處理你還是處理我?),警察說:因為有人去報這件事,所以要趕快來做筆錄,警察說:那現在可以來做筆錄嗎?(我真的越來越覺得這是吃案耍我................)



我說:現在嗎?都九點了耶,會不會太晚?(當天出車禍不做現在才要來做,還問我有沒有申請鑑定,我都沒有筆錄是要鑒定什麼),於是我拒絕了,我說明天再說,他說那照片有保存嗎?我說有啊~又問我說照片上面有時間嗎?(你上次車禍時候都問過了是失憶嗎?就說手機拍的就不會有啊~要用電腦看才有幾點拍的啊)



我說:電腦檔案裡面都會顯示時間什麼時候拍的

他說:那copy隨身碟給他



明天去交通隊就知道了......


但是我同學叫我不用理這警察........因為有報案但是都沒有做筆錄也沒有拿單子給我簽~我還真不想去警察局~我只是想保護自己不要後面被咬一口~現在還在考慮要不要去~~
2010-11-02 0: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車禍
版大一定要去 也一定要報案三聯單!!
那警察處理的太草率了!!
像這種條子大人 我一定會要他開三聯單
而且處理態度不好 我直接就是找縣警局!!
還有那台小烏龜也有害人肇事關係
因為他違規停放導致你為了閃躲他
而切入內線道 發生車禍
不是一個條子大人 就可以鐵口直斷..誰對誰錯!!
感覺上真的是好大的官威!!

好險大大只是小傷
不然恐怕死無對證

謹記一定要完成報案程序
一定要有筆錄..有報案三聯單

小弟2009年汽車被偷
還遇過條子大人
跟我說有口頭上的報案就算是完成了
過幾天再補三聯單給我的鬼話

車禍沒有三聯單喔
有張當事人登記聯單
可以拿去請保險
不過有人受傷最好快解決
免得日後忽然說病情加重
先搞清楚一下 你要變換車道的時候有看後照鏡確認一下嗎
從頭到尾只有簽了酒測單還蓋手印~



連變換都還沒變就被撞了~~~
趕快去做筆錄吧..

向違停車主做求償!!


把馬路當自己家..

這種人真的很機車..



ps.人有時候也很奇怪..有利於自己的時候就說討厭警察吃案....

不利於自己的時候就希望警察吃案......警察雖然很米蟲..但是也很可憐....
看到是Toyota Tercel做出這種事
就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牡羊33 wrote:
謹記一定要完成報案程序
一定要有筆錄..有報案三聯單


+1


god fighter wrote:
先搞清楚一下 你要變換車道的時候有看後照鏡確認一下嗎


+1

一定要去~
一不小心被反咬一口就完了,到時候權責歸你!
還有,你的照片太少,應該事故前後左右都要照,這樣才能看得出那台違停車的問題.

abcggg wrote:
10/27下班回家出...(恕刪)


個人認為
沒有注意後車
就換車道

如果前面是一塊石頭擋住路
是不是就要告那塊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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