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點:樹林往新莊未到新海橋的岸邊的重新提外道
2.車道:機車道上有停一輛頭又大的小轎車只打右方向燈
3. 情況說明:目視前方1百公尺處有違規停一輛小轎車,於是減速往左邊準備切出,才準備切還沒越過雙白線就被後方機車從我左後直接撞上,然後撞我的人摔到被自己的機車壓倒,我則整個跌坐撞到尾椎,滑壘而出.....還好臉部朝上,不然就毀了!⋯⋯撞我車的人就直接摔到小轎車前才停住.....
我整個快爬不起來,還是努力快站起來~怕被後方機車在輾過,但是幫不了撞我的人被自己機車壓住,還好有好心人來幫忙把車牽起來,這位老先生膝蓋嚴重擦傷,最後還是幫他後送新泰醫院.
其中在那邊打110很難敘述地點位置,還好有遇到一個巡邏的好心人幫我們講位置在哪,才順利讓警察找到我們,於是正樣就快等到30分鐘警察才來.....
可惡的是,那個違規停車的那小轎車,我們去敲他車窗說他怎停在那邊,結果他就開走了,也沒有下車查看~就一邊講電話一邊開車...........還好有哀鳳把它拍下來,結果警察說沒有幾點幾分所以就叫我自己先留著(喵的抄奇怪).
警察說:有錯的是我(我被撞耶),因為後面因為你往左阻擋他直行(但明明就是後方機車也是要往左方切出,切不夠出來才撞到我),所以我問題比較大,前方阻擋你們的小轎車沒事,頂多只能開一張罰單.
講完之後將交通警察就去畫線,並作車禍示意圖,然後另一個警察較我去吹氣.......我都快冷死了才剛下班就被撞.....
吹完酒測是0...簽完名之後就走了......
警察說最多開一張違規單給小轎車,但是我跟機車肇事是我們兩個的是跟違規停的小轎車無關...............
但是他會叫小轎車車主出來看他是不是要處理,但是不會說是不是他的錯,看那個小轎車車主是不是要負道義責任,看有需要做筆錄在來說這樣,我就先回家牽去修車在打電話給撞我的機車,我跟他說這樣情況,結果他也覺得很奇怪怎不是小轎車的錯?
反正我也不知道流程,但是我簽完名酒測那個就走了~是怎樣~標準流程是啥啊?sop勒?還是吃案啊?
小轎車車主~你就真隨便停路邊不要打雙黃燈吧你~一堆人撞死都不關你的事............
有拍照~這個車主自己好自為之.....
被撞後的樣子
可惡的白目車主~完全沒下車看就開走了~





隔日.......
我把信件發至縣立警察局局長信箱...........五天後..........
距離局長信箱轉發後的第五天,就是剛才~晚上九點~那天處裡事故的交通警察打來問我後續有怎樣處理嗎?(這個好像是因該我問你吧),我說我打給撞我的人,但是他都沒有打給我,只說他傷好在來處理,(是處理你還是處理我?),警察說:因為有人去報這件事,所以要趕快來做筆錄,警察說:那現在可以來做筆錄嗎?(我真的越來越覺得這是吃案耍我................)
我說:現在嗎?都九點了耶,會不會太晚?(當天出車禍不做現在才要來做,還問我有沒有申請鑑定,我都沒有筆錄是要鑒定什麼),於是我拒絕了,我說明天再說,他說那照片有保存嗎?我說有啊~又問我說照片上面有時間嗎?(你上次車禍時候都問過了是失憶嗎?就說手機拍的就不會有啊~要用電腦看才有幾點拍的啊)
我說:電腦檔案裡面都會顯示時間什麼時候拍的
他說:那copy隨身碟給他
明天去交通隊就知道了......
但是我同學叫我不用理這警察........因為有報案但是都沒有做筆錄也沒有拿單子給我簽~我還真不想去警察局~我只是想保護自己不要後面被咬一口~現在還在考慮要不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