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發生後有請警察來畫圖,做筆錄,也拿了登記聯單,聯絡對方保險公司出險應該是沒問題的。
但是想請問,這樣的肇責會是對方全賠嗎?
冷排和水箱,我看是有一點點擠壓變形,但好像沒漏,冷氣會冷,引擎也不會抓溫度,我請三菱車廠幫我把這兩個項目也估進去,但保險公司派人來看過之後,說冷排要用修的,水箱不批,這樣合理嗎? 有其他辦法要求換新嗎? 用修的將來會不會比較容易出問題呢?
引擎蓋的扣具,好像也有點變形,但車廠沒估進去,我以前另一台車車頭也有A到過,扣具變形用修的,結果後來變比較不好開關,我是不是能要求那個東西換新呢?
人都沒受傷,但是老婆和兒子嚇了一大跳,我是全省跑的業務,這禮拜車送修出差變成要坐車,要去六輕很不方便,我是否能要求額外的賠償呢?
拜託比較了解的大大幫幫忙,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