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外國人發生車禍.己進入偵查庭

之前有發表過原由外國人在台肇事,打算出境不想負責

目前己有提告過失傷害.再過幾天就要開偵查庭了.想請問對於民事賠償部份.據我知道的民法是除非駕駛人沒有駕照或有從事非法情事才能對車主提出連帶賠償.想請問.

1.如何得知駕駛人有沒有駕照??
2.如果知道車主有責任時.但只知道車主的車牌.查不到車主的姓名.對於車主的連帶賠償部份我要怎麼提出民事告訴??
感謝各位!!
2010-10-17 14:59 發佈
開偵查庭時問檢察官外國人有沒有駕照?若沒駕照,看要怎麼以刑事告車主(共犯)就好了!
檢調部門自己會把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都查出來。要告誰,其實是檢警的事...

但要注意一點! 偵查庭會把你講的話變成書記官打字的書面文件,一邊講一邊打字時有螢幕可以看,
要看書記官打的字是否符合你的講法後,才能簽名!

有些檢察官為了大事化小,讓不好告的業務別太繁忙,常會在這裡搞怪!
把某人講的話,刻意引導為檢察官的無罪認知的書面文件,
變成文字記錄後,若不起訴處份,一般人除非花個 4~5萬找律師,否則也不能查錄音,
在刑法上這個案子就這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 就只能用民事訴訟。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lucky28666 wrote:
應該說...車主將車...(恕刪)

不管開的人有沒有照

出事車主就是意負連帶責任

車子不能亂借人就是這道理

有駕照是最基本的

如果有保全險 不是車主本人或親屬開車

保險公司一樣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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