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教導使用"手持雷射汽車超速偵測槍"簡稱"手槍"雷射是用打的,諸如脈衝光,打脈衝、打雷射所以應該是在打"手槍"警政署有發文不能私下偷偷摸摸打,須設立看牌所以就光天化日之下打"手槍"身為汽車駕駛人感覺還是很不好沒有人想事後花錢付費因為整個過程太快沒有感覺還要付費感覺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