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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肇事逃逸酒駕者,殺了我的同事~

麻煩大家幫忙Facebook分享出去.謝謝~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5794569757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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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殺人兇手:簡嘉輪,41歲,車號: 8498-YL,黑色Ford Escape,
他是開當舖的,有偽造文書、走私、毒品、竊盜前科,他真的應該被判重刑,

我的同事(被害者),前天被他酒駕從後面撞,上天堂了.
板橋市民生路一段,酒駕肇事逃逸,造成機車起火,被害人過世,
酒駕還說以為是撞到柱子,所以走掉,TMD...會不會太瞎了~

http://www.ttv.com.tw/news/view/?i=09910124927403I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19960&type=%E7%A4%BE%E6%9C%83
2010-10-13 11:41 發佈
Marx0321 wrote:
真的應該判重刑我的同事,前天被酒駕從後面撞,上天堂了.
...(恕刪)


看標題,你是受害者的同事

看內文,你變成加害者的同事....

到底是哪個啊?


深夜騎車等紅燈是很好的模範行為,但是要注意後方來車
Marx0321 wrote:
酒駕殺人兇手:簡嘉輪,41歲,車號: 8498-YL,黑色Ford Escape,
他是開當舖的,有偽造文書、走私、毒品、竊盜前科,
真的應該被判重刑,

碼的!~這偉大的政府到底在幹什麼?!

不到幾天就會有酒駕撞死人的案例和新聞

這可惡的混蛋因為牠的酒駕和冷血

一位優秀又孝順的高材生工作到凌晨才下班

就這樣被這位人渣給活活撞死

要是在中國或回教和中東國家應該會被處死或槍斃

台灣的法律到底是在幹麻

台灣的立委到底是有在立對人民真正有益的法律嗎?!

台灣的法律好像是保護加害者而來傷害被害者

我真的灰心了!

我只能祈求上天讓這些酒駕的混蛋、廢渣能自己撞死,而不要來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酒駕殺人兇手:簡嘉輪,41歲,車號: 8498-YL,黑色Ford Escape,
他是開當舖的,有偽造文書、走私、毒品、竊盜前科,
這個垃圾、人渣,如果我是家屬,一定要揍牠一頓,太可惡了,前科累累,這次惡意撞死人,牠一定覺得沒什麼,想必現在應該已經交保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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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家計 顧弟妹 遇酒駕 孝子枉死輪下
中時電子報更新日期:2010/10/13 02:50 顏玉龍/北縣報導

中國時報【顏玉龍/北縣報導】

家住彰化的廿四歲孝子朱寅誠,為了替經商失敗的父親分擔家計,並為仍在就學的弟妹賺學費,獨自北上謀職。今年三月,朱某順利進入高科技公司。不料,十二日凌晨遭駕駛休旅車的簡嘉輪酒後肇事,朱某慘死輪下。

十二日凌晨二時許,板橋市民生路一段、板新路口,突然傳出砰然巨響,機車騎士朱寅誠,連人帶車瞬間暴衝,飛出兩層樓高,機車隨即在半空中起火爆炸,落地後整輛機車付之一炬,朱某頭部及胸部受到重創,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經警消送往亞東醫院急救至上午八時,仍宣告不治。

目睹全程的廿八歲張姓騎士供稱,當時他在民生路、板新路口往中和往方停等紅燈,朱某則在對向停紅燈,有輛休旅車以時速百餘公里速度從後衝撞朱某機車,現場毫無剎車痕跡。

另名目擊者指稱,肇事駕駛案發後並未停車查看,直接加速逃離現場,離開現場後,還下車檢查愛車是否受損。該名熱心民眾見狀,立即抄下肇事車輛車號,提供警方以車追人。

據了解,台大畢業的死者,為分擔家計,並照顧仍在就學的弟妹,獨自在台北謀職。今年三月,朱某好不容易找到某大高科技公司工程師職務,正當事業準備起步之際,卻飛來橫禍。

警方聯絡上死者母親,死者父親隨即北上,迎接他的卻是愛子死訊,當場悲痛不已。死者親友也紛紛趕到醫院關切,認為死者事親至孝,不該有如此下場,痛斥肇事者沒有人性。警方從目擊者提供的車號,昨日中午在板橋市民生路一間當舖查獲簡嫌,並在中山路二段的停車場內,找到肇事車輛。但簡嫌聲稱不知道有撞到人,否認肇事逃逸。由於事隔十個小時,簡嫌酒測值僅○.○三。但警方懷疑他涉嫌酒駕,並以公共危險肇事遺棄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給簡嘉輪這個人判死刑對家屬意義不大,要看簡嘉輪有沒有誠意要養死者家屬一輩子比較重要~這個人下半輩子要判給死者家屬做一輩子奴隸才對~
e04!
法辦個屌,直接槍斃了啦

這新聞昨天有看到,真是遺憾.
希望家屬節哀. 兇手得到報應.
不好意思~改了改了~~寫的太急了~謝謝告知~
不好意思~~
那2篇應該是我同事發的~~抱歉,我會和他說1聲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個人的想法是...立法的人要留一些空間來讓她們有斡旋的空間

台灣的法律,常常看到"X年以上,X年以下,拘役或易科罰金XXXX""這樣的條文
我還真不知道,這麼大的空間,是要留給誰呢?
才會更讓那些為非作歹的人才會有恃無恐

一次酒駕就可能導致一個家庭的破碎
酒駕的再犯率,絕對不是政府所統計的這麼低
因為那些統計的數據是有發生事情及被攔檢到的數據
而沒有發生事情及未被攔檢到的比率呢?
就身邊一些人的狀況,酒後會上路的就是會上路,不論他是否曾經出事或被攔檢過

看立委諸公們,是否會哪天良心發現修個峻法
不然出門在外,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雖說峻法無法完全喝止人們不再犯法,但最少能降低比率吧

至於法律...要祈求他能讓犯法之人受到應有的制裁,無異是緣木求魚
尤其是遇到有錢有勢的人,那更加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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