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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導致他人死亡到底能不能直接判死刑?(已改)

剛剛在民視新聞看到

覺得很氣憤所以想上來發洩一下

酒駕闖紅燈 高速撞飛騎士
台北縣板橋,清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正在等紅燈的朱姓機車騎士,遭闖紅燈的小貨車,高速從後方追撞。機車當場被撞飛將近兩層樓高,瞬間爆炸變成一團火球,騎士當場死亡,家屬痛不欲生。12小時後警方找到了肇事駕駛,他竟然渾身酒味正在呼呼大睡。瞬間驚險畫面,一台小貨車從機車後方高速撞上,機車瞬間爆炸起火,騎士連人帶車,被撞飛到兩層樓高的半空,當場死亡。瞬間爆炸威力,機車被燒得面目全非。現場安全帽、球鞋、眼鏡散落一地,留下斑斑血跡怵目驚心。乖乖等紅燈的機車騎士,被違規駕駛撞上。突如其來的龐大撞擊力,讓騎士連閃躲機會都沒有,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24歲、台大畢業的朱姓死者,最近剛找到工程師專案經理工作,大好前程毀在酒醉駕駛手裡,家屬氣憤難平。肇逃駕駛是開當舖的,當晚與朋友餐敘喝茫上路。警方循著車牌找到他時,還渾身酒味,渾然不知闖了大禍,死者家屬情何以堪。(2010/10/12 下午 08:06:02)

一個這麼有大好前途的人就這樣活生生被撞死

而且肇事駕駛還是累犯

像這樣無視人命的人渣

難道台灣法律就不能直接判死刑了嗎?

以後誰還敢上路阿

深怕哪一天騎在路上

自己就是那個受害者

2010-10-13 0: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酒駕

新890 wrote:
剛剛在民視新聞看到覺...(恕刪)

可以自己執行
死刑恐怕是很難

換個角度, 從基本面來
台灣應該要針對酒駕基本罰則開始加重
從降低酒駕的人數開始作起!!!

現行法令:
1. 最高罰六萬 + 扣車 => 有錢人鳥你六萬塊? 輕輕鬆鬆就把車贖回了
2. 吊扣駕照一年 => 林爸無照駕駛不會那麼衰剛好被臨檢到啦
總結: 現行法令是個笑話



應該要改為:
1. 罰款六萬
2. 吊扣駕照一年
3. 扣車並於六個月內不得贖回
4. 社區服務或上課200小時 (以每天八小時計, 看你要犧牲幾個週末假期)
5. 拘役15天""不得""易科罰金

相信可以有效降低酒駕人數, 從基本盤作起
Blues is easy to play, but hard to feel. - Jimi Hendrix
有聖人團體護和連作惡多端的人都沒辦法判死刑
小小酒駕算什麼,法律連他根汗毛都拔不了
同頭香
沒辦法
臺灣法律就這樣鳥
你可以模仿"非法制裁"幹掉對方
為了杜絕後患
還要把對方的兄弟通通殺光才行....
死刑不可能~罰錢錢沒有~抓去關他吃飯的錢是我們付的~

難怪一些落後國家會動私刑,像我不久看了一個影片,一個強暴犯被大家抓起來,在受暴婦女前面把他的灌強硬生生剁下來,旁邊有野狗在等,揮刀瞬間看了會夾冷筍~


不過雖談不上先進國家但一切還是要照法律走~
事發地點我知道~~
板橋憲兵隊外面而已~~
那個高架橋下的T型路口常常有一些驚險鏡頭~~
因為那裡也是迴轉道~~
所以雙向的紅綠燈並不同步~~
導致有些用路人或是行人會誤闖紅燈~~
而很多也是真的故意闖紅燈~~
也因為路夠寬又直~~
常常看見一堆不怕死的一路加油門~~

回歸正題~~
那隻畜牲不如的廢渣真的沒資格再浪費糧食~~
死10000次都不夠!!!
殺人放火都不會死刑,更何況喝酒開車
俺人馬 wrote:
有聖人團體護和連作惡...(恕刪)


那天他們家人也受到如此對待

我想聖人也會變成撒旦了吧

回正題

"以暴制暴"雖然是野蠻人的做法

但在某些層面來看

反而是一種必要的手段

如同上面大大所說的

強暴就割下面

我想酒駕又致人於死的

乾脆就躺在卡車前面給輾一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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