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天開車時被後車追撞,目前車屁股開口笑中,保險桿固定的地方應該也斷了,
但對方車主似乎想要自己賠償,而不願找保險公司,
但這樣不是要自己多一筆不小的花費,難道是找保險公司對自己會有啥壞處嗎?
懇請板上前輩解惑 感恩
min_chu wrote:
我遇過是被撞 車子已開9年 對方保險公司主張換新零件按照使用年份折舊
就是每隔一年減25% 減至最低以10%計算
工資不得折舊
當時很不服.. 經詢問專家得到答覆一樣
沒有這種狀況,
起碼我知道的公司不會有這種狀況,
汽車修護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更換零件以同型號新品為原則,
除非該零件停產,
九年的車零件不可能停產,
除非整車遭嚴重撞擊,
保險公司評估修護的費用將高於汽車的殘值,
如,修理費估計需20萬,
但與該車同型式同年份的車的中古價格僅有10萬,
這時如果車主仍然堅持修復,
保險公司才會計算折舊,
如果不是碰上這種情形,
而保險公司還要計算更換零件的折舊費,
去保險局申訴。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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