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者出車禍 要指責對方的理由 都是說騎太快 開太快

每次只要有人闖紅燈被撞 或是不守交通規則導致車禍
都會強烈的指責對方 騎太快 開太快 跑太快 走太快

但即使對方在速限內 依然會被如此指責

這是怎麼回事呢?
2010-10-05 15: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違規者 理由
亞洲神人 wrote:
每次只要有人闖紅燈被...(恕刪)

因為對方如果 騎太慢 開太慢 跑太慢 走太慢
時間點上面錯開了
兩個人就不會撞在一起了
邏輯上面應該是這樣子沒錯


那是不懂路權的人在講的,講爽的、講辛酸的,沒半點用處.


我自己也有車禍過,警察來,我一定先談路權的問題
亞洲神人 wrote:
每次只要有人闖紅燈被...(恕刪)


講這些都是人在生氣跟心急的狀況下的第一反應

到時候還是要看有沒有違規 路權是誰的

所以吵架生氣只是單純發洩用
亞洲神人 wrote:
每次只要有人闖紅燈被...(恕刪)


不然怎麼模糊自己突然轉向或衝出來的行為~
亞洲神人 wrote:
每次只要有人闖紅燈被...(恕刪)


這.......我想到另位神人 宇媽媽
有一次我在巷子裡面 被一台右轉衝進巷子的摩托車對撞

結果 對方嗆我說 我支幹到未禮讓主幹道~~~拜託 我的車都還在巷子裡耶!!!!

simontai wrote:
這.......我想...(恕刪)


小孩沒牽好把人家撲倒然後上網韃伐最後被公幹那位神媽嗎?
開車門撞到人都可以說別人騎太快了,惡人很告狀。
考試問題不會寫就是老師教不好

所以反應不過來閃不掉就是對方太快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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