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新生高架橋下的時候,車子忽然抖了一下, 就熄火了
慢慢的滑到路邊把車子停下來, 頭腦馬上就判定應該是皮帶又斷了 (里程數差不多了+之前的經驗
走到旁邊人行道馬上打電話進公司交代狀況
"喂~ 我車在路上壞掉了 我會晚一點進公司..........................................................................................
啊!! 起火了!! 我摳消防隊!!!"
在交代完會晚點進公司以後, 眼角的餘光從後座把手的縫隙裡面, 我看到小小的火苗已經已經在座墊底下出現了~
第一時間馬上摳119, 報了位置之後, 就閃去一邊等消防人員到現場了 (昨天才加滿油 會怕死
一分一秒過去 隨著消防隊還沒出現 從車子上冒出來的煙也越來越大 周圍的車子跟行人還有路上的車子都不約而同的抓出自己的最大距離 旁邊商家的工作人員也開始跑出來關心狀況
過了五分鐘 消防隊終於到了 大陣仗的三台消防車 在到達後的30秒內就把火撲滅了
之後我主動上去, 表示我就是車主, 一堆消防人員+警察開始圍過來問我事情經過, 在沒甚麼災情產生的情況下, 消防隊的弟兄整理完器具之後就離開現場了, 留下我跟四、五個警察善後
----------------------------------------------以上為事情經過---------------------------------------------------------
事後警察的態度, 真的是讓我有點後悔了每年乖乖繳稅進貢, 一昧的就是叫我快點把車子處理掉,不要留在現場, 甚至還拿出"公共危險罪"這一條.說他有權利開我單, 挖哩勒... 這些人是都沒有同理心還是怎樣? 我的車在眾目睽睽之下起火燒掉了, 我會不知道要把它處理掉嗎!? 我都敢報案+留在現場等整件事情結束了, 資料也留了, 讓我喘口氣都不行? =.=
心中的OS是這樣, 不過當下也是只能摸摸鼻子, 把車先牽去附近的停車格先放著, 連絡了車行之後, 就去上班了
最後要奉勸各位騎車的朋友, 大東西要保養照顧, 小東西也要注意, 我的車應該是電線短路起火的(現場消防隊員+警察+車行朋友的鑑定), 全車原廠沒改東西, 行車在外, 大家要多注意~

消防車剛到達

開始噴水

火勢撲滅

臨走前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