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索了一下,總算找到了檢舉的地方,不過只能上傳三張圖片,每張圖檔不得超過1M。使用的連結如下,找不到門路的大大們可以點這邊進去囉。建議把這個連結加到"我的最愛"裡,以便日後要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陳情網路受理糸統還有這個烏賊車檢舉網站
hours520 wrote:9/4那天晚上,前往...(恕刪) 今天你不檢舉他,明天他就害死人。請樓主對這種「準害人行為」一定要糾舉他。直接向國道警察檢舉會罰3仟元。----------------以下 附錄國道警察局回函----------------------您好:台端之電子信件本局敬悉,說明如下:一、若 台端欲檢舉違規,請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請敘明: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影、照片)等相關資料,逕寄本局收件電子信箱:hpb01403@mail.hpb.gov.tw俾本局查證舉發。二、依上揭規定,若仍有疑義請逕與02-29094111轉2194本局交通科科員xxx連絡。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國道公路警察局 敬復---------------以下 附錄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但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並請檢具。今天你不檢舉他,明天他就害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