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吃飯時,剛好看到這則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7/78/2bvrw.html
感覺救護車駕駛員很難做,開快不小心車禍-> 過失
開太慢,延誤就醫-> 過失
.........
不知道各位01的朋友有什麼看法?
01. 微型攝影機沒拍到救護車與行人距離,好像有貼到youtu還是哪裏,事件是這樣的:
八德路京華城往光復北路方向;
救護車早就響笛,距離約到了京華城正門口時;(京華城在救護車的左邊)
中崙高中有斑馬線,紅燈亮,小綠人慢走,我認為阿伯知道救護車接近而快跑過馬路;(從中崙高中跑到全家便利店方向)
救護車踩了煞車,車子前後搖晃;
阿伯跑過馬路,救護車減速要 "禮讓" 高中旁巷子出來至少3輛車,救護車時速應該不到15公里,快要靜止;
02. 市民大道,延吉街口 糜家莊旁邊,救護車 "禮讓" 小學生過馬路,應該有到40名,小學生步伐普通,沒有特別快或跑步,最後面還有一位女成人墊後;
我心想,難道不能叫這其中幾位學生停一下嗎?
突然回想到古早的國慶閱兵,軍隊在市區走,中間不能讓老百姓插入;某年某天,憲兵在市區走,不是只有四位,是很多人,擋著我的路,已經很多次是這樣,我受不了就從中間穿過,不然等他們走過要等很久;
救護車每個路口都要停一下,那坐計程車可能會快一點
原因是 6歲女童沒有明顯抗拒嫌犯的性侵行為 所以不完全構成加害人強制性侵
拜託..........台灣的法律 什麼神奇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的!!!可憐的消防隊
警消真的很需要民眾的鼓勵跟支持
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救難救災樣樣都危險至極 薪水也沒有比較高 救難救災成功連記點小嘉獎還要經過層層關卡被砍五折來記
遇到災難沒辦法救還要承受輿論壓力 難怪警消年年遞減 雖然是鐵飯碗 風險之大 真的可稱為英雄級職業
反觀同樣是警專畢業的另個族群
指揮交通 臨檢 都可以論功行賞
警消不止救災救難危險 半夜還要充當免費接駁車去載酒醉路倒的人
抓虎頭蜂 抓眼鏡蛇 抓果子狸 抓熊 抓猴 抓山豬 樣樣來 樣樣都危險 誰為他們加過油 打過氣
應該要由民眾來選擇破案率低或吃案率高的派出所全員全部跟救護救災最多的消防隊交換工作環境
直到下次那些警察在消防隊表現夠過人 才能再換回警察
反正體制一樣 只是局長不同 隊長不同 要互換工作 不難吧
加油吧 消防弟兄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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