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並沒有針對性。希望是一個理性的討論
台灣車廠常常以能夠與國外"同步"發表新車為榮
不管進口車商或者國產車,都以能夠緊隨歐美日主要市場的腳步發表新車當做指標
但為什麼一直沒有車廠,以能夠緊隨歐美日等主要市場的召回為榮呢?
雖然說,國產化的車子,總有個20-50%零件改由當地共應商提供
一台車幾萬個零件,自然需要一點時間比對生產批次和零件的對應關係,
但這麼科技的年頭了,各種生產管理技術和資料庫管理系統這麼強大,
這種比對動作應該也不致於太困難吧,大家說是嘛?
所以,如果一台國產車,能夠在國外上市後一兩年後,做好這麼多localization parts放進去生產線
那麼,是不是相對應的,車廠也應該有能力盡快的把國外已經宣稱出問題的料件,追查出來最短時間做召回呢?
目前真的比較少車廠,能夠做到很即時的同步性召回動作!
人都會壞也要進廠為修,汽車也不過是人造的,能都沒瑕疵才是天大的謊言!
我的重點是, "召回"本身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我是覺得要給勇於召回的車廠鼓勵
一個"召回行動"的開銷隨便也要百萬元起跳 (花上億台票也不是沒有可能),是因為太花錢嘛???
台灣車廠的"召回即時度"實在不太夠,可能原因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
1. 因為車廠想要省錢、成本考量?
2. 因為車廠怕被對手藉機攻擊?
3. 因為出問題的零件,因為國產化而使用跟國外的不同的設計 ? (我沒有指桑罵槐的意圖)
4. 因為召回行動容易導致被誤解,影響品牌價值,所以選擇悄悄進行?
我自己認為應該主要是2或者4
選一個吧, 也歡迎其他想法。
歐美國家因為人權的重視以及法律的規範,很多的招回都是屬於「可能發生異常」的預防性招回
因為懷疑某個零件在特殊狀況下可能會有問題,就已經達到招回的要件
畢竟那些國家的國土範圍大、環境變化大(高山+沙漠+雪地)
車商的招回標準必須相對彈性寬鬆
有些國家因為民眾的漠視以及法律的鬆散,招回大都是屬於「確認發生異常與危險」的必要性招回(日本台灣)
這種情況下,車商都是累積一定的不良案例或是意外發生,確認不是個案後才會有招回的可能
或者是必須等到零件供應商確認異常才能開始招回程序
因為怕招回會被攻擊應該不是重大理由,以你的選項來說,偏向3+4的混合(尤其是T牌,最愛用理由4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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