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較一下~有關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保險理賠問題!!


我的車子昨天被撞到,是被對方倒車撞到,警察說應該是對方的錯,對方保險員(蘇黎世保險)也有跟我聯絡,也說是他被保險人的肇責,車主也已申請出險,會賠償我修車的部分~~~

但也是很機車...我的後燈有被擦到,他就說那沒壞,不能換.....
談到最後!!
我是有跟他說反正一定要恢復原狀,不然我無法和解!!


但是...

我想問的是,我的工作就是須要用到車,現在車要修理,讓我無法工作~

這樣我是否可請求工作損失或交通賠償那些呢??

對方保險是說營業車才有賠,自用車無法賠!!(靠!!那不就是被撞活該阿~)

真的是這樣嗎??
若可以請求賠償,我該如何做呢??


下午5點多時還打到蘇黎世0800申訴電話問~
有位小姐接聽後說查明一下馬上會跟我回覆~
X的~
等到11點還沒回電,在打到0800語音說現在是下班時間.........XXX ~
我乾脆申訴0800那個小姐好了~

2010-08-05 23:05 發佈
依我被撞的經驗

被撞就要
自己努力打電話
自己跑保養廠

對方反應才會快一點





樓主的問題,
主要在舉證,
燈殼擦傷,
有沒有佐證資料證明是車禍造成的,
沒有證明資料時,
保險公司在難以判斷下,
沒有破損的零件會先由賠償清單內刪除,
這是很平常的做法。

車輛維修導致的工作損失或交通費補償,
自用車本來就僅作為一般使用,
以非營業用車當作生財工具,
應該很難舉證所有人會有營業損失,
如果樓主能夠明確舉證車輛維修期間,
必需增加的合理且合法的支出與損失,
並且有明確的單據,
保險公司應該會會願意理賠。

雖然爭取權益是個人權利,
但對方倒車碰撞的損傷,
應該不需要太久的維修時間,
短時間維修的不便無法忍受,
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保留維修權利,
等到比較方便的時候再維修,
這樣兩邊都好處理,
否則爭取權利過頭,
保險公司在理賠時稍微拖拉一下,
補個資料要求更詳細點,
或者回頭追究有沒有違規停車的可能,
都很麻煩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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