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一日下午四點半.安康路安忠路口.小黃A到一部自行車..當時我並不清楚是如何撞上.只知道自行車搖搖晃晃.
別讓他撞過來.結果前面的小黃就A到了.小弟做了以下處置:
1. 保持距離差點撞到小黃.
2. 確認紀錄器正常
3. 打雙黃燈後. 下車指揮讓後車倒車並讓後車流慢慢通過..
4. 前去跟司機與警察表明.有行車紀錄器的紀錄.並留下電話如需要可提供.但不做雙方證人
因當時無法判斷是誰錯.(我又不是警察)
5. 小黃司機伯伯打電話來致謝
覺得做好事一件了. 雖然不是騎重車.開車也有機會有好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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