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是夏天了,又是到處都是二行程迷魂車出沒的時候
煙大到以為起火了..大家油門轉到底 就是一定為了超它的車 真辛苦啊
前幾年 自己也是正義一族 每天上班都把這些迷魂車 拍照 再傳到環保署檢舉
都會貼心的收到政府寄來說 己檢驗合格的信件
沒想到二三個月後 又遇到好幾台之前被我檢舉的機車 一樣在路上迷魂車各車輛
唉~~我整個人對政府己完全失望了
從此就放棄這種吃力不討好及騎車還要拍照的危險動作但是最近還是被噴的全身發臭 戴口罩也沒有用 那個剌鼻味道一樣全吸進去
過橋時更是慘 我有載人 加速及上坡無力 只能默默承受
這種比臭豆腐還臭的享受最近政府有所作為了嗎?? 有什麼法規或法令可以叫這些異常的二行程(當然不是每一台都是會噴煙)
強迫進行檢驗並改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