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東森新聞報導好像是昨晚國道10號一台賓士的酒駕從旗山逆向上去...造成兩人不幸往生..酒駕的駕駛自己本身輕傷...那台馬區的頭都爛掉了..這種人真可惡..要死自己不去死一死還托別人下水..廢物一個...那個開馬區的多無辜..一個好好的家庭就這樣被那賓士車主葬送掉...廢渣一個!!
酒駕還罰的不夠重嗎?為什麼每個禮拜甚至每天都還能看到酒駕的新聞?沒肇事等紅燈睡著就算了,肇事致人於死要怎麼陪啊?要不要再修改法規,酒駕肇事致死者,賠償被害者1000萬元+20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釋,不然就是酒駕肇事致死,肇事者沒死的,賞它一個死刑如何?這樣看還有沒有人想"碰運氣"。但其實小弟也有過酒駕經驗,那一次之後就不敢了。就在20歲那年專科一年級學期結束最後一天,同學相約到KTV唱歌,當時我因為不會喝酒(現在還是不會喝,也不喜歡喝,幾乎一滴都不碰),想練練酒量,就在大家唱歌歡樂的氣氛中,同學倒了酒,我就想嚐試看看,就這樣最多喝了三杯,對我來說很多了,這輩子最多的三杯。就在結束之後,準備返家,KTV在苗栗市,我認為自己意識清醒,可以騎回新竹,就發動機車一路從省道往新竹前進,一開始一路上還算順利,但就騎到經過頭份交流道,一個上坡要靠近香山那一段,開始覺得想睡了,我就停到路邊小小休息一下,但趴在機車上沒一分鐘,又覺得睡不著,便又繼續路程,結果開始覺得反應漸漸變遲鈍了,從香山到進入市區前那一段省道,一路上硬撐著想睡的身體,且明知不該騎車了但還繼續行駛,有好幾次明明看到前方車輛要紅燈了,已踩了煞車,但我卻遲遲沒壓下把手上的煞車,偏偏就在最後一刻才緊急煞車。而進入市區後,到經過火車站這一段,我更是完全沒有印象,我只知道我經過火車站後,我才清醒,而剛剛走過市區的那一段,我怎麼騎的?我卻完全沒有印象,回到家後我親身感受到酒駕的危險和可怕,更告訴自己在外面的場合,能不碰就不碰,將來就算要碰酒,可能也是在家裡,想接觸洋酒,學習認識正式的品酒觀念、禮儀,而小酌吧。
之前給人家載的時候也有遇到酒駕的,在市區停在大馬路中間等紅燈就睡著了...我還叫醒他,他嚇了一下就開很快的逃跑了....我朋友有一次開也是差點被逆向的汽車撞...酒駕滿可惡的...不過有些人都會有想說不會啦~沒事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