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之前車禍已經撞斷腿,腿裡有鋼釘,痛到起不來~
好心人士幫我叫救護車送醫,照X光,鋼釘已經裂了!
當然隔天馬上報警,調閱監視器後找到肇事者!
他否認自己肇事,還說不知道什麼時候撞到人了,保險桿還去換新了

雖然目前可以行走,但身體不時疼痛,醫生也不敢斷定以後還要不要再動刀!
會不會有後遺症,真是倒楣!
今天和肇事者談和解,沒想到他找了保險員,保險員一再刁難
肇事者把和解問題推給了保險員,保險員質疑我的醫生證明,他不能理賠我談的金額

談和解是跟肇事者談,但是肇事者現在置身事外,好像金額要我和保險公司喬
保險公司也不友善,真的很生氣,難道肇事逃逸還不用負責...
可以給些意見嗎?提告會比較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