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賠償是保險公司負擔嗎 ??

我在 01 看到以下這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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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精神賠償
我騎車被撞的時候在醫院躺了一個星期,柺杖拿了兩個月
精神賠償一毛都沒有拿到,保險公司這部分沒有法院判是不會賠的
但是理賠員還是有一些名目可以出帳(反正他就會要你想辦法弄出一些單據給他)
可以稍微談一點點,但是別指望有多少,當作紅包壓壓驚而已
單據收集好,改快催對方找保險公司出面處理,早點拿到錢最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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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 保險公司不負責精神賠償這部份的費用嗎 ???

謝謝
2010-07-08 11:16 發佈
精神賠償是不可能的事情吧
請問要怎麼衡量你的精神損壞幾%價值多少錢??

當然只能估量實質上可以測量的傷害部分啊~~
我想也是不可能的吧!

車子的保險不都是

“產物”保險公司在出險的嗎?所以只對產物有保吧!
我也懷疑精神賠償是不是保險公司付費......
不過我又看到以下文字 :

所以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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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 、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條款
[給付項目]第三人傷亡責任給付、第三人財損責任給付

1、看護費用:

• 超過強制險給付以外的部份。

•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

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3、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4、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5、精神慰撫金:參照被害者之身分地位與工作收入、
以及對家屬之影響程度與當地習慣等因素給付合理金額。

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1-6項補償須以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論,並非百分之百。
liubibop wrote:
5、精神慰撫金:參照被害者之身分地位與工作收入、
以及對家屬之影響程度與當地習慣等因素給付合理金額。(恕刪)


他列的這些算是參考項目
但是實際上他還是打上"合理"金額
也就是無法實際拿捏真正價值

沒辦法~這種東西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不同的尺去衡量
同樣價格對於不同人來說有不同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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