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公車司機身體不適就可以闖紅燈+危險駕駛?!!

小弟在6月26日騎機車遇到公車司機違規+逼車

於是小弟記下車牌投書縣長信箱

本來就不抱著會有啥正面回應.....但沒想到理由竟是如此誇張....

投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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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主題: 306路公車違規紅燈右轉差點差撞本人
陳情內容: 本人於99年6月26日下午1點15左右延南京西路往重慶北路騎乘機車,行經南京西路圓環時於路口機車格內等紅燈,(此時並未出現右轉綠燈號誌),後方三重客運306路公車,車號140-FM,於內線往最外線外切出欲從最外線紅燈右轉,當時本人在機車格內右側等紅燈,闖紅燈的公車明知轉不過去仍惡意逼車,直到公車左側與本人機車幾乎碰撞才緊急煞車,本人熱愛生命為免公車傷及本人無奈之下騎過停止線左切讓出機車停車格讓違規之公車繼續紅燈右轉,如此惡劣之駕駛行為請加以糾正,無奈的小縣民等待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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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內容

回覆內容: 親愛的縣民您好: 有關您反映聯營306路公車違規紅燈右轉差點衝撞一案,經查處表示,該駕駛員是日身體不適致疏忽燈號,但無惡意逼車行為,該公司深感抱歉,另已責成站主管督導改進,並加強宣導駕駛員遵守行車紀律與規範,以維護乘客及用路人安全,茲因該路線主管機關為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日後為利節省處理時效,亦可逕向該處反映(服務專線:02-27291181或申訴信箱: gt_pto@mail.taipei.gov.tw)。 臺端關心縣境交通,特致謝忱。   祝 時祺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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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大家以後違規被攔下來就跟警察說:我身體不適,不是故意的唷

再說....身體不適還可以開公車?整車的人萬一都跟著撞山怎辦

2010-07-02 10:23 發佈
真敷衍。

身體不適就可以不管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就是了。

這明明就是找理由來敷衍樓主的。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
一看就知道是,官方說法,身體不適還可以再繼續開車服務社會大眾阿,那不就拿我們人民生命開玩笑嗎??
是不是逼車,是後續問題,紅燈可以左右轉嗎???還是因為色盲關係,紅色看成綠色阿
如果樓主有行車紀錄器可以錄影的話,錄下來直接寄交通隊處理吧~~~
縣民信箱好像沒啥用 @@"

話說306錄的開車好像都很殺....
oranges wrote:
經查處表示,該駕駛員是日身體不適致疏忽燈號,...(恕刪)

身體不適當時就應該馬上把車停下來才對,以免造成更大傷亡
既然這個司機有這方面的毛病,是不是應該請他回去吃自己,免得以後變成不定時炸彈
其實本來路上違規車這麼多....早就見怪不怪

但是這次的case讓我覺得小車遇到大車違規真的只能"逃命"

那部公車當時從後面摸過來...而我頭往左偏在跟後座講話

等我意識到右邊有車時...公車的後輪已經在我旁邊

近到我連胎璧的小裂痕都看到了

我只能趕快網旁邊逃命....
zike520 wrote:
話說306錄的開車好像都很殺.......(恕刪)


30X都殺很大!!!
oranges wrote:
其實本來路上違規車這...(恕刪)


當時 你應該 人下車....車子留在原地 他要是敢硬切過去~

馬上撥打110~....就會有專人來替你 逞罰

這樣回去 還要跟公司交代~還要寫報告....爽到你 艱苦到

對不起 錯字太多 懶的改!!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公車亂開得滿街都是 , 也沒見警察攔過 , 申訴 ... 有用個鳥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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