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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內車道,這樣解決如何?

"占用內車道"的攻防大戰每隔幾天都會在網上出現一次,但炮來炮去都炮不出個所以然,一上高速公路還是一樣堵的堵、塞的塞、會龜在內線的生物還是一樣怡然自得的龜著

小弟的想法很簡單,在網路上吵這個是炒不出個蛋的,想要讓大家正視這個問題,只要號召三~四台車,車身彩繪"龜車無罪、並排有理",一路從北到南、再來個從南到北內中外車道各佔一台併排定速八十,,保證回堵數公里,搞它個幾次一定造成民怨,高高在上的"大人們"就會出來解決龜車、佔用車道、定速並行的問題了


有人願意響應嗎?小弟可以贊助罰金,如果條伯伯真的會出來開單的話!
2010-06-14 10: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內車道
這只能請那些龜車車主來幹

有人付罰金 相信他們應該很樂意的

這工作就算給我錢 我還是做不來


iv2044 wrote:
"佔用內車道"的攻防...(恕刪)


這樣沒用,要使出非常手段

第一方法,先閃燈,如果他無動於衷的話
找機會從他右側快速刷進他的前方然後急踩剎車
以時速80讓他跟著你,如果他超車的話再如法泡製

第二個溫和一點的方法,一直開遠燈照他,跟著它開一直到他受不了

小弟曾經遇到併排車輛,在後面閃燈無效後
把車頭擠進去兩車道中間,那兩台車好像嚇傻了似的,才讓開車道
惡馬惡人騎,有時候不要太善待這些人
http://blog.xuite.net/ricksu.a1973/bikepapago?st=c&p=1&w=977821
這種行為是很惡劣的,自己討厭這種行為卻要唆使別人來以這種行為讓大眾討厭?

龜車違規而且討厭沒錯,但是故意這樣做的人更讓人討厭

為何不乾脆發起活動建議修法將內線車道改為超車專用道,除了超車不得行駛內線

這樣不是就沒有爭議了?要超車的有的超,愛龜的你慢慢龜,反正我有超車道可以超過去不會造成困擾

用違法又困擾別人的方法比較有意義嗎?
l0919022554 wrote:
這種行為是很惡劣的,自己討厭這種行為卻要唆使別人來以這種行為讓大眾討厭?

龜車違規而且討厭沒錯,但是故意這樣做的人更讓人討厭

為何不乾脆發起活動建議修法將內線車道改為超車專用道,除了超車不得行駛內線

這樣不是就沒有爭議了?要超車的有的超,愛龜的你慢慢龜,反正我有超車道可以超過去不會造成困擾

用違法又困擾別人的方法比較有意義嗎?




您說的我懂,但是,"建議"修法這種事在台灣有成功發生過嗎?


違法?大大您不見每次這個話題一出,還是一堆人對"以最高速行駛內車道"振振有詞,認為要牠們讓道的人超速在先,在今天國道員警僅對"超速"取締而不對"占用內車道"進行舉發、或至少勸阻的大環境下,這些生物只會認為由牠們後方接近的用路人違法,而不覺得佔用內側有何錯誤,畢竟,警方對快不對慢的執法標準跟大部分人"摸摸鼻子、找機會右側超過去就算了"的退讓只會讓牠們更是龜的心安理得

對很多人來說,沒被罰過,就不叫違法,時速100~110就可以合法佔用內車道,這樣,國道最低速限60以上的車輛只要條子一天不開單(自己用嘴巴說有錶速100就好),我請這些人去檔這些自以為是的傢伙也是剛好而已

小弟的方法不好,可是可以一次讓這個問題得到"全民"的共識,當這些自以為已經開到時速100就可以不讓道的人有一天被時速80的人檔個幾公里都超不過去的時候,或許就會想想平常讓出內車道給有需要的人用也無妨!

將心比心這種事,自私的人總要到最後一刻才懂!




8年前在東京試開同事新買的Z33,時速130同事提醒我兩次請開內二線,因為內線會有160以上的車通過,我問了兩次日本國道速限多少、不會取締嗎?同事只說速限100,但是你就算開130也要讓出內側,超速是警察的事,請不要開到內線

去年在德國無速限道路,德國同事開到210,後方有車快速接近一樣想辦法先打燈知會後車、再找機會煞車併入中線,一路上讓了幾台Porsche跟Audi RS

台灣?一上國道就覺得到了"右駕"國家



iv2044 wrote:
您說的我懂,但是,"...(恕刪)


如果你認為這樣對那些龜車駕駛只是剛好而已,那對守規定的駕駛也剛好嗎?

如果該行動造成其他人車禍,造成有人死亡,或是有財務上損失,誰來負責?

將心比心是要用在好的地方不是為了達到提醒大眾的目的而故意請人去做這種事

如果每個人都有你這種認知,那比較激動的人是不是對於其他事件也能以相同方法提醒社會大眾?

如環保團體不滿核電廠或是煉油廠,是不是就該去從事恐怖活動來引起大家注意?

或許我舉例誇張一點,但是相同的是,不應該以影響其他大部分人的方法去提醒他人

我對政治法條這類消息比較不關心,所以我是不了解有沒有成功過

但是你說修法這種事在台灣有成功過嗎,反過來說,修法這種事沒有成功過嗎?



l0919022554 wrote:
如果該行動造成其他人車禍,造成有人死亡,或是有財務上損失,誰來負責?



那,每天國道上隨處可見占用內側車道,以致後方車輛於右側危險超車,如果造成人員傷亡,或是有財務上損失,誰來負責?


出了車禍內線車道的龜車早走人了,肇責算誰的?如何舉證?


好,用革命手段來反應事實表達不滿太激烈,那大大您有什麼好方法,讓這些不懂得禮讓,也不見得會來網路上看大家砲火,卻每天出門上路我行我素的生物自覺?
hinoki wrote:
這只能請那些龜車車主...(恕刪)


龜車主哪肯承認自己是龜車呢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iv2044 wrote:
您說的我懂,但是,"建議"修法這種事在台灣有成功發生過嗎?


這個並不是沒機會
高速公路管理規則就一直有在修改
關於超車道的爭議
其實只要改回民國91年以前的版本就可以完全解決
當時的版本對於超車道問題講得非常清楚
沒有什麼持續行駛這種怪條文
iv2044 wrote:
那,每天國道上隨處可...(恕刪)


有計畫性的造成交通堵塞跟一般龜車事件能相提並論嗎?

有計畫殺人跟意外過人致死,刑責一樣嗎?

如果你覺得那種手段好那你大可加入,我已經說過通過修法來改善龜車問題

好不好見仁見智的問題而已,就算用樓主那種方法來提醒社會大眾

交通法規不修改就能讓龜車回中線嗎?他還是會用持續最高速可以行駛內線車道來當擋箭牌行駛內線

法條不改無論怎麼做都會有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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