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雷射槍測速沒拍照超速罰單不算數

您收過不服取締的交通紅單嗎?彰化縣一名張姓男子收到警方舉發超速,不過卻沒有相片佐證,原來警方以人工雷射槍測出超速,逕行告發,但是舊雷射槍無法同步拍照,沒有直接證據,男子向法院聲請異議,裁定免罰。


在路上,常可看到警方手持雷射測速槍,靠人工舉發超速違規,不過,這樣的告發卻引發爭議,因為只有員警依照機器判讀,沒有直接證據。去年底,彰化縣一名張姓男子開車行經芬園鄉彰南路,被警方開了罰單,當地限速70公里,他超速15公里,罰1600元和記點1次。


但他收到紅單不服處分,以沒有影像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他質疑雷射槍是否通過檢測?還說當時車流多不會誤判嗎?主張沒有照片佐證,應撤銷處罰;法官也認為有理,裁定免罰。


對此,彰化縣交通隊感到很無奈。交通隊長陳兆慶認為,「法官是考慮到民眾的權益,增加警察的作業負擔。」因為早期的雷射測速槍只有測速單一功能,無法同步拍照,日後得增加錄影或照相,才能告發違規。現在民眾自主意識抬頭,不再是官方說了就算,舉發違規也要拿出證據。(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13/17/27ejj.html

真好~這樣幫眾車友省不少阿
2010-06-14 8:47 發佈
可憐...這麼的能坳
最好是能夠邊瞄準邊拍照
台灣真是犯罪天堂

看樣子整批機器都該汰舊換新了
事實上除了當場攔停告發之外,郵寄通知的超速罰單應該都必須附上照片以供証明,這是必須的,光靠警察的口說、眼睛都無法證明你有超速,更何況還有看走眼的,把車號都看錯的,罰單亂寄一通。
我這個月就收到北部的停車未繳通知單加上罰金,但是最近幾年我都不曾開車上過北部,經查照片存檔是烏龍一件,也向我致歉了。

hito366 wrote:
您收過不服取締的交通...(恕刪)


各位大大…先行致歉把古文給挖了出來…
原因是因為小弟這禮拜被紅斑馬的雷射槍給射中了…
當場被欄了下來…
結果條伯伯給我看了一下數據…然後說我超速了…給了我一張長長列印單子(非紅單)…
告訴我5天後去繳錢…跟我說不會另寄罰單通知…
請教一下…
1.也沒拍照、沒設警示、沒給看儀器是否有校正(儀器看起來頗老舊的),申訴會有效嗎?
2.上面的新聞說"向法院提出異議"這跟收紅單提出交通申訴有一樣嗎?如何向法院提出異議呀??
SOS....

hito366 wrote:
您收過不服取締的交通...(恕刪)

如何証明測速槍上的速度是該車主的,否則為什麼能成立.....

老蔣4709 wrote:
可憐...這麼的能坳...(恕刪)


話不是這樣說

家父幾年前也在二高上吃過這種虧

他一個快70歲的人了

開車都是不超速的

限速100他最多就是100

那天清晨不到六點家父有事要從汐止到土城

當然是開二高

早上沒什麼車所以他一上二高就用定速定在100KM

才剛過新店交流道他就被紅斑馬欄下來

說他超速, 請他到警車上看測速器上顯示的速度是126KM

家父說他用定速跟本不可能超速,但條子還是開他單

測速器上也沒有測速的時間日期

我怎麼知道這個126KM是不是前一台車超速他沒攔下來.

攔家父當替死鬼?

台北/ Steve Lee

hito366 wrote:
您收過不服取締的交通...(恕刪)


二高中和以北最高速限只有90公里,定速100有點危險。一二高各路段速限不一,有90,有100,有110。最好是看路旁的限速牌行駛比較好。

vincentf wrote:
各位大大…先行致歉把古文給挖了出來…
原因是因為小弟這禮拜被紅斑馬的雷射槍給射中了…
當場被欄了下來…
結果條伯伯給我看了一下數據…然後說我超速了…給了我一張長長列印單子(非紅單)…
告訴我5天後去繳錢…跟我說不會另寄罰單通知…
請教一下…
1.也沒拍照、沒設警示、沒給看儀器是否有校正(儀器看起來頗老舊的),申訴會有效嗎?
2.上面的新聞說"向法院提出異議"這跟收紅單提出交通申訴有一樣嗎?如何向法院提出異議呀??
SOS....

有沒有超速問你自己最清楚
如果都被舉紅旗當場攔停了
還是乖乖繳錢比較好
這種機器就是因為無法拍照才會攔停開單
1.最上面的案例應該不是當場攔停,而是事後寄罰單,這種事後寄罰單的都要付上相片
2.後面網友帶出的案例都是被攔停的,所以很難辯解~~~
貨比三家不吃虧~只有殺價會吃虧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